季臨夏天手上一把扇子不離手,都是給黎菁扇的,怕黎菁喝外面冷飲拉肚子,他學著給她煮綠豆湯,弄龜苓膏。
到冬天,他身上總會多穿一件衣服,因為黎菁愛美,明明怕冷,在人多的地方卻不願意多穿衣服,他身上多一件衣服,在人少的時候,就可以脫下來給她披上。
當初黎菁被人販子弄去,也是季臨第一時間發現,和黎承一起循著黎菁一路散落的隨身物品追上去,最後黎菁要被人販子滅口,也是他撲上去擋了一刀。
黎菁十六歲那年踩空樓梯,也是他當肉盾護住了她,還因此骨碎了左手......
這樣對女兒好,相貌也俊秀的孩子,黎萬山不可能不喜歡,他很早的時候就把季臨當成了女婿在待。
他知道季臨想跳級,早點大學畢業參加工作,他找人給他弄高考複習資料,讓他提前跳級參加高考。
大學的時候,季臨需要實習,一個好的實習單位太重要,黎家在京市沒什麼認識的人,他賣老臉去求了申方瓊二姐,從申家找人提前給季臨安排了機關部門的實習。
他做這些,都是為了將來的女婿。
但這個他看好的女婿畢業了,卻不準備回來了,他想留京。
黎萬山感覺到自己想要的女婿飛了,失望得不行,但他替季臨做的事,也不是人家求他的,他也不好說什麼。
這個時候,季臨卻主動找到他說,他很喜歡黎菁,從小就喜歡,他想要黎萬山給他三年時間,三年裡,黎家不要給黎菁安排親事,他會用三年時間成長起來,想辦法調回來,娶黎菁,讓黎菁過上好日子。
黎萬山年輕的時候歷經過太多事情,他知道時間最磨人,更不看好什麼三年,男女之間分開一年感情都會出問題,更何況三年。
他當時就和季臨說,要麼,他選擇立馬和黎菁領證結婚帶黎菁一起去京市。
要麼,不和黎菁表明心意,他在京市獨自奮鬥,到規定期限回來追求黎菁,黎家可以做到三年裡不給黎菁安排親事,但如果黎菁自己遇到喜歡的人談上了,就另當別論。
時間以他回來的時間,六月五號起算,到今年六月五號結束。
季臨當時幾乎沒有猶豫,選擇了第二種。
「事情就是這樣,三年前我答應了他這個事情,但是我沒想到,我答應他這事以後,他人就和失蹤了差不多,逢年過節不回來,也沒個電話,連節禮都斷斷續續的,時有時無,好像根本不上心咱們家了,我這邊找人打聽,才知道他不在京市了,和他領導一起去了津市。」
「那個地方我們家不熟悉,不好找人打聽,他也沒和我們說這個事情,我也就當他忘了當年的承諾。」
黎萬山說是這麼說,但他心裡依然把這個事情記著的,左右黎菁年紀不大,他們也想多留她兩年,所以一直沒著急過她親事,一直到今年年初,彭芳找上門來說,季臨心裡有人了,還給他們道歉,說這兩年耽誤他們菁菁了。
他本來不信的,但他輾轉找人從津市那邊打聽了,人告訴他,季臨已經回到京市,不過他確實和他們領導女兒走得很近,單位都說他們兩快結婚了。
他聽到這個事情很生氣,他不知道季臨那邊什麼情況,把他女兒當成什麼,如果要另外找,他至少得和他這邊說個清楚,把事情了結,這麼不明不白的,算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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