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這樣出現在他面前的生活氣息太重了,很難不讓他回憶起兩人的點點滴滴,月亮在她的頭頂懸掛著,球場上光線明亮的射燈在她身後亮起,而他莫名其妙地想起高中時一起打球的好友追女孩失敗的事。
那個朋友哭了兩個禮拜,在寢室里魂不守舍地哭到所有室友都看不下去了。
從不知道受情傷是什麼滋味的程硯靳自然也難以理解,半是鼓勁半是恨鐵不成鋼地勸朋友想開點,那個女孩並不是眾星拱月的校花,會有比她更漂亮,更溫柔,更聰明的女孩的。
而那個朋友說:「你不懂,當你喜歡上一個人的時候,你會注意到她更換的髮夾,注意到她在筆蓋上貼的貼紙,你會注意到她身邊發生的所有不值一提的變化,但你不會注意到她苦惱的雀斑,不會注意到她臉上長的痘痘,如果看到了,你也只會覺得她可愛得要命,她是全世界最好看的女孩。」
林琅意的嘴裡還叼著一隻小叉子,另一隻手上的那份蛋糕被挖掉了一個小角,一看就是在來的路上已經偷嘗了一口。
因為含著小叉子,所以她說話時也是含含糊糊的:「你吃嗎?我給你選了塊水果多的,剛才嘗了下,奶油不膩,也不是很甜,你可能會喜歡的。」
程硯靳依舊大敞著雙腿霸占在座位上,一眨不眨地盯著她瞧。
有那麼一瞬間,他好像懂了什麼叫永遠亮在她頭頂的鎂光燈,因為這盞燈永遠只為她亮起,所以所有旁人看起來無法理解、不值一提的小事都會深深地刻在他的人生軸線上,哪怕她只出現在了曇花一現的短暫時光里,這些片段也會恆久地留在他的世界裡,永遠不會過期,永遠不會褪色。
真賤啊。
他跟自己說。
程硯靳,你真賤吶。
那位朋友說人會永遠記住傷害自己最深的那個戀人,不是因為她做了有多人神共憤的事讓人印象深刻,而是因為,傷自己最深的人,是他自己縱容的。
你是如此喜歡她,喜歡到為她一步一步退過底線,喜歡到明知將刀子穿透到底也不會有一顆糖等在最後,卻依舊縱容她如此對你。
你為她找遍了理由,為她說盡了好話,你為她流盡了太多的眼淚,卻還在期待用淚水澆灌出一朵花來。
她傷你那麼深,不是因為她有多牛有厲害的手段,是因為你始終不願意放開她的手,是因為每一刀捅過來的時候你連躲都不躲。她是那麼可惡的一個人,是因為你被自己覆水難收的感情裹挾了雙眼,是因為你最愛她。
你在口口聲聲說恨她的時候,那個吞沒的「愛」字是不發音的。
「你吃嗎?動物奶油放久了會化掉的。」林琅意又往前遞了一寸,說話時含著叉子的嘴裡咕嚕嚕的,讓他覺得她像是被撓下巴的黑蝶貝,它也會這樣撒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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