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著司家提出來的這兩個協議,林可可臉上一個大寫的無語。
上輩子她就沒發現他們家如此無恥。
她將孩子生下來,他們撫養?
他們這是讓他未婚先孕,完了之後還不讓她帶自己的孩子。
他們當她是什麼?
只是生孩子的工具?
「這些我如果都不同意呢?」
林可可問。
「如果你都不同意,那我們也沒辦法。就隨便你自己處置。」
司家的人道。
這話的意思就是,孩子生不生隨你,生下來之後,你願不願意給我們司家,也隨你。
簡而言之就是,對她肚子裡的孩子,完全無所謂。
說完之後,他們又說,你如果是答應其中的一樣,這邊可以幫忙周旋一下王秀君的事。
只是周旋一下,而不是完全解決,將王秀君撈出來,讓她無罪釋放。
她肚子裡面的小金豆豆,竟然只抵得了一個周旋。
與此同時,更讓她氣頭頂冒青煙的事,她已經聽到燕圍口那邊的消息,林雲初和裴淮遠兩人之間的婚姻撤銷了,她費勁心思將林雲初扔入沼澤的事,就這樣被林雲初破解了。
她恢復了自由身。
聽說,這事是與她和司哲彥兩人婚事同一時間處理的。
林雲初的是關係到她,所以裡面的具體事情司家都知道。
「你們司家試看林雲初已經恢復了自由身,還想等著他做兒媳婦,所以才這樣對待已經懷孕的我,對吧?」
「你們這樣對待你們未來的孫子,就不怕以後遭到反噬嗎?」
「你們越是這樣,我就越要生下這個孩子。」
林可可氣惱。
既然好好和他們說,解決不了問題。
那她就發瘋、撒潑。
她生下司哲彥的孩子,林雲初即便和司哲彥結婚,她也會讓孩子橫亘在他們之間。
像一根刺一樣,時不時的去戳林雲初一針。
讓他們的婚姻充滿漏洞。
事情發展到這裡,他更相信,不管自己做什麼事,該要經歷的通通都要經歷。
比如說,上輩子,林雲初和司哲彥結婚。
這輩子,這道也依然繞不過。
如果真的沒辦法繞過去,那她就耐心地等待。
等到他們離婚。
當然,她們不讓他過好日子,她也不會讓他們過好日子。
這期間唯一讓她覺得心裡稍微舒服一點的是就是:林雲初每天都在公社裡面打溜,帶裴家那幾個,捉鴨子,捉鳥,摘野果,各種玩。
聽說她還給他們買了很多的東西,吃的穿的用的。
就讓林雲初陪著他們玩吧,荒廢了。
等到他們這幾個長成社會小反派,被收拾被槍斃的時候,她也脫不了干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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