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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看了一眼裴雪道:「不過我覺得,還是二嬸最好看。」

裴雪笑著搖搖頭:「我都這麼大年紀了,跟小姑娘比什麼?對了,知青一共來了幾個人?」

「來了五個呢,一個坐小轎車來的,另外四個坐供銷社的貨車來的,大隊長爺爺正在領他們去知青點的路上呢!」

裴雪點頭:「行了,我知道了。」

說完她扭頭看著周明華:「怎麼樣?你要不要回去看看?」

前幾天周明華幾人剛剛搬進了新的知青點,這一次新知青們來,按來說,他們這些老知青去看看比較好,也算是對新來的知青的一種歡迎了。

「回去看什麼?」周明華看了眼手裡的本子無所謂的道:「有大隊長在,再不濟還有書記,我回去幹啥。」

他是知青,現在又在肥皂廠上工,那可是有正經事兒的,哪裡有空去管這些什麼亂七八糟的新知青?

管他是坐著小轎車來的還是走來的呢,那不都是跟他們一樣下地幹活嗎?

裴雪點頭:「那咱們就不回去了,都上工呢!」

什麼知青不知青的,以後都會認識的,沒有什麼歡迎的必要,要真想鼓勵他們,以後機會多的是。

見裴雪和周明華二人都不感興趣,高粱失望的垂下眼皮,她還是很想去看看熱鬧的,要是以前在家裡,她肯定早就跟著過去了,不過這會兒跟在二嬸身邊,她可不能像以前一樣野了。

裴雪哪能看不出高粱這小姑娘的心思?

不過既然高粱跟在她身邊,那自然是要犧牲掉一點東西的,畢竟她可是打算培養高粱的,不可能一直讓她干白工。

她點點邊上的屋子,「高粱,你去看看那邊的肥皂是不是都晾曬好了,要是好的話,你就去數數數量,完了再去把你今天要認識的字寫一下。」

自打高粱進來以後,每天她都讓高粱寫字帖認字,這不僅可以培養高粱自己,也是在給肥皂廠培養人,裴雪希望,有一天肥皂廠的工人都是識字的。

高粱嘟嘟嘴,雖然有點不捨得外頭的熱鬧,不過還是應下了,轉身就往屋裡頭幹活去了。

看著她的背影,裴雪無奈的搖搖頭,邊上的周明華道:「到底還是個孩子,我看你這計劃,怕是得好些年才能見效了。」

「咱們肥皂廠可等不了她這麼長時間,世界上唯一不變的東西就是一直在變,如果高粱跟不上我們的節奏,那以後我也不可能一直留著她。」

她把人留在身邊,當然有她的目的,這是一個對她對肥皂廠對高粱自己都好的事情,但高粱要是一直保持這個孩子的樣子,那她當然也不會一直留著。<="<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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