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明裕繼續往下說:「案發之後沒多久,其中兩名工匠跑了。警方查到他們去往歐洲其他國家的記錄,中間換了幾個地方,直到失去蹤跡。當警方衝進廠房的時候,發現其餘的人都因為煤氣中毒而陷入昏迷。經過搶救,只有一個倖存者。可惜這個人醒來以後就出現痴呆症狀,辨人不清,他的供詞很難被法庭採納。」
林純回應說:「這些事和方許沒有關係。他只有一個人,害不了這麼多人。」
傅明裕一頓,注意到林純的形容。
「他只有一個人,害不了這麼多人」。
難道說只要不是一個人,有幫手,就能害得了了?
不管怎麼說,這件事最終的「獲益者」正是方許。
他是造假廠房的主導,錢是他投的,人也是他找來的,需要承擔主要責任。可是事情敗露之後,方許卻恰好有不在場的證據。
因方許在事發前剛好離開F國,這樣摘除嫌疑的方式實在過於完美,這才引起F國警方的懷疑。
當然,那兩個跑路的工匠也有嫌疑。不過那兩人至今下落不明,也有可能是遭到毒手了。
一旦找到那兩名工匠的屍體,就可以確定兇手另有其人,大概率是方許。
可後來方許也失蹤了,也因此徹底摘除嫌疑。
詢問進行到這裡,有警員敲門進來,將一份材料送到傅明裕手中。
材料外面是一個快遞袋,傅明裕只瞥了一眼袋子上的寄件人地址和姓名。
寄件人:周淮。
這個人傅明裕有印象,本地分局警員都知道他,以前坐過牢,出獄以後就一直做私家偵探。
周淮一直都是警局的常客——為了確保證據絕對無暇,一些警方礙於制度和規則不能踩線取得的證據,就會由周淮這樣的線人提供。
比如有些證據需入侵到嫌疑人的住所才能取得,但是警方不能非法入侵,這樣證據就會存在疑點。也就是說在這之前,需要先辦理逮捕手續。
可是辦理手續需要時間,更需要證據支持,不能隨便批捕。
那麼批捕需要的證據從哪裡來?也許就在需要搜查的住所里。最終就形成一個死循環。<="<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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