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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咕嚕嚕。」肚子傳來一陣飢餓感,整個上午都在鬥智鬥勇,居然忘記了自己半口飯都沒吃這回事。

「餓了吧,我讓翠果給你備些吃食過來,你就安心在房裡待著,到了傍晚,我讓小六跟你過去時花樓。」芸娘說完,出了房門。

「有勞了。」

冉繁殷盯著房門關上,聽到腳步聲遠去,才把左腳上的鞋脫掉,從裡面倒出來一塊東西,原來是寧淞霧交給她的魚符。

身上值錢的首飾都被顧二搜走了,還好事先把魚符藏到了鞋子裡。

建康十七年,農曆八月初五,中午,平陽縣衙署外。

「勞煩兄台前去通報一聲,就說重洲郡太守寧淞霧有事求見縣丞。」寧淞霧滿身血跡,披頭散髮,看著極其狼狽。

衙役上下打量著眼前這個披頭散髮,滿身泥濘的瘦弱男子,發出一聲輕笑:「就你,還重州郡太守?去去去,一邊呆著去,別擋道。」

「你們縣令盧進算起來還是我同期,你只需進去報我名諱即可。」

衙役一臉鄙夷:「你撒謊也用點心,平陽縣一縣只之主,誰人不識,你說你是太守,可有魚符憑證?拿出來讓我瞧瞧。」

「我與表妹走散了,魚符在她身上,你們今日沒有接待,兩個拿著魚符的女子嗎?」寧淞霧眉頭緊鎖,不由得擔憂起來,若是脫險了,按路程最遲午時也該到了,這會兒都未時末了。

「沒有沒有,你莫要胡攪蠻纏,否則大板伺候。」衙役抄起腰間的劍柄,抵在寧淞霧受傷的臂膀上,推著她往一旁走。

寧淞霧見衙役不信自己,能夠證明身份的魚符也不在身上,冉繁殷和聞香又下落不明,自己受傷體力早已透支,單憑自己如何能在偌大的平陽縣尋人。

她拖著沉重的步伐,來到登聞鼓前,手緩緩拿起鼓錘,咬著牙,倒吸了口氣,用力敲擊鼓的中心,只見她滿臉通紅,汗珠由額頭順著臉頰滴到地上,左臂暗紅的血跡又滲出鮮血。

「咚咚咚」鼓聲震耳欲聾。

衙役迅速跑了過來,罵罵咧咧道:「你是不是活得不耐煩了,這登聞鼓是你能敲的嗎?也不看看自己現在什麼德行。既然你擊了鼓,那我只好公事公辦了。」

登聞鼓一敲,街上的百姓奔走相告,都往衙門裡跑,等著看熱鬧。

平陽縣幾年都聽不到一次登聞鼓響,朝廷明文規定,擊鼓者先延仗三十,因此擊鼓申冤很少見,若不是到了萬不得已,誰想挨三十大板子。

盧進:「堂下何人,報上名來。」

師爺:「放肆,見到縣令大人為何不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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