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沒有吧。」
「她當初沒有攝影的愛好,也沒有買相機的錢。」
李流年:……
我的朋友,這是攝影愛好的問題嗎?昂?
仲光華終於選定,小心翼翼抽出一張照片,遞給友人。
「應該可以從信息庫里找到她吧?花城的面部信息集采庫。」
李流年一個激靈:「不可以!這是犯法行為!這是侵犯公民隱私!」
仲光華:「我又不要她的銀行帳戶密碼,只需要一個住址就行了。」
李流年:「大哥!住址就是最大的隱私啊!你要她住址幹什麼?難道你想去找她?和她重歸於好?」
仲光華凝固了幾秒。
然後雲淡風輕道:「當然是報復。她背叛了我,我要狠狠報復她,讓她後悔自己的所作所為。」
他催促道:「你幫不幫?你要是不幫,我就去找別人。」
李流年投降:「還是我來吧。交給別人我不放心。」
他想了想,「如果你真的去找她,記得叫上我。」
仲光華毫不猶豫拒絕:「我和她的事,叫你幹什麼?你把地址給我就行了。」
李流年:……
擔心。
就是說,非常擔心。
*
周六,上午十點。
純黑庫里南停在與它完全不襯的老城區古舊街邊。
仲光華下了車,看著街對面的三層小樓,不敢置信,又拿出手機,再度確認友人發來的地址。
沒錯,就是這裡。
仲光華看著那塊艷俗的粉色招牌:花二宮尋人事務所。主營範圍:尋人,尋物,尋寵物。
他記得這塊招牌。
三年前,他來過這裡。
所以,當時,他沒能追到的阿芳,就在燈光昏黃的樓上?
不能多想。
想多了要瘋。
仲光華又看了一眼街對面的小樓。
事到臨頭,近鄉情怯。
他竟不敢移動腳步。
知了瘋狂叫囂著。
好熱。
熱且粘膩。
幾近無法呼吸。
仲光華咬了咬牙,扯松領帶,大步跨過街道,走到小樓跟前。
碩大的粉色招牌橫在茶色玻璃門之上:
花二宮尋人事務所。
主營範圍:尋人,尋物,尋寵物。
阿芳就住在這裡?
她在這裡借宿?還是上班?
上班的話,是做前台嗎?這樣的破敗小店,能付多少工資?
她離開我之後……是不是過得很苦?
仲光華止住念頭,用力推開那道茶色玻璃門。
一樓室內昏暗不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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