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亦歡給花央送上一份合同。
花央捏著那份合同,她當然知道自己現在所得到的一切,都只是為了給自己鍍金,讓她的外表看起來更加光鮮亮麗,實際上她沒有任何實權,在家族裡也說不上話。
如果她能當上蘇家的反霸凌基金會的形象大使,一來她能達成自己的目的——和蘇亦歡交好,扭轉風評,二來也能搭上蘇家這條線,也算為家族做貢獻了。
「即便沒有這份合同,你想要我幫的忙,只要我能幫到,我也會幫你。」花央這話說得真心實意,因為她有意和蘇亦歡打好關係。
「在情感關係還未牢靠之前,我更信任利益關係。」蘇亦歡雖然是笑著說的,花央卻看不見她眼底的笑意,只有無邊無際的漠然。
這種漠然並不是冷漠,更偏向於淡然,是一種拒人千里之外的淡然。
話已經說到這個份上,花央也沒有拒絕,只是她找遍了全身,也沒能找到一支筆。
就在這時,蘇亦歡從隨身攜帶的禮物袋裡掏出一個長方形絲絨盒,在花央面前打開盒子。
「嗒」的一記輕響。
裡面靜靜地躺著一支鑲鑽簽字筆。
花央心臟震動,看了看那支鑽石簽字筆,又看了看蘇亦歡,玩笑道:「這比給我求婚還讓人心動。」
蘇亦歡領會到她的言外之意,笑著說:「它比戒指管用。常帶身邊,以後還會有更多的場合能用上。」
意思*是這份合同只是個開始。
花央用這支簽字筆在合同上籤下自己的名字,冰冷的筆身書寫出流暢的字跡,她落下最後一筆,渾身血液都在發熱。
原來把賭注下在自己身上,是這樣的快活。
「所以,學妹需要我幫什麼忙?」花央的語氣比之前更加柔和,看向蘇亦歡的眼神也多了幾分真誠。
蘇亦歡收起合同,眼眸里閃過狡黠的光,開始編故事:
「是這樣的,我有個朋友博三小姐,想追她,但是又怕戳破了這層窗戶紙後,會打擾到她,所以問我能不能給他製造機會,讓他出現在博三小姐身邊,能有段相處的時間,讓博三小姐也感受到他的魅力。」
其實是想暗中觀察博書怡身邊有沒有可疑人員。
花央有些意外,但很快就答應下來:「這很簡單,明天博家在郵輪上舉行拍賣會,跟在我的隨行團隊裡一起上船,需要多少船票儘管開口。博書怡是我的表妹,我和她關係很好,到時候我把她約出來喝東西,就能讓他們見上。」
「謝謝學姐!」蘇亦歡也不客氣了,算了算行動組的成員,「我需要四張船票。」
花央看著學妹清甜的笑容,心情複雜。
能讓蘇亦歡如此迂迴求助的朋友,他們關係一定很好吧。
真是……讓人嫉妒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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