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副隊長:「那你們為什麼……」
甄敏的雙唇顫抖起來。她和凌海對視,對著凌海點點頭,然後凌海問:「江警官,你們還沒見過那孩子吧?」
「你們見過就知道了。我們家只是普通家庭,我和我老婆都是普通人,我們一輩子也沒做過壞事,實在是……實在是不知道怎麼會生出她這樣的小孩來!」
凌海說到這裡,擦汗的手又抹了抹眼睛。他的手再度放下的時候,卜甜看見他的眼眶通紅。
凌海和甄敏都是希森市本地人。他們在希森市上小學,念初中,升高中,考上當地一所二本大學。畢業以後凌海入職一家物流公司,甄敏去做了文員。二十四歲的時候兩個人相親認識,半年之後結婚——每一步都按部就班,每一步都和希森市大多數人相同。
直到二十六歲,甄敏生下凌荇。
「『凌荇鵝兒水,桑榆燕子梁』。我當初上網查,感覺這句詩句不錯,聽上去挺舒服的,我希望她也能過得舒服一點,正好我又姓凌,就給她取名叫凌荇。」
被凌海注入舒服祈願的凌荇在人生頭一年得到了父母全部的愛。
「等到她會說話會走路的時候,我就感覺這孩子不對了。但當時我老婆說我想太多——江警官,您看起來當了很多年警察了,您肯定見得多,但是您見過兩歲的小孩就拿刀去捅玩具的嗎?」
「捅玩具?」
「對啊!雖然拿的是玩具刀,捅的是毛絨娃娃,但是您見過嗎?才兩歲的孩子就做這種事情!」
江副隊長沒有接話,一邊的甄敏抹著淚說:「我也看過育兒書,知道小孩子兩歲多正是喜歡模仿大人的時候,她拿刀捅玩具,應該是看我平時做飯切肉,但小孩子又學不像。所以我老公說的時候,我還把他罵了一頓。」
江副隊長未予評價,問他們後續。
後續是隨著凌荇的年紀越大,做出來的奇怪的事情就越多。
她三歲時,隔壁鄰居家養了一隻鸚鵡。凌荇似乎很喜歡,凌海就給她也買了一隻。結果第二天那隻鸚鵡就死了,開膛破肚的倒在地上,凌荇就拿著水果刀坐在它的屍體邊笑。
「問她為什麼要這麼做,她說她想知道鸚鵡的身體裡有什麼東西。」凌海又開始發抖。甄敏的胳膊貼上了丈夫的胳膊,夫妻兩人的雙手緊緊握在一起。
甄敏替凌海接著說:「當時我想,小孩子都有好奇心,她也不懂得生死,難免會有這種舉動。我就給她買了一本講人體器官的兒童讀物給她看,可是她也不怎麼感興趣。」
凌家夫妻雖然對女兒的行為有些擔憂,但是想著都是『孩子小,不懂事』的原因導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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