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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多久又換了個話題,小孩子們都逗得嘎嘎直樂,天氣寒冷,也不妨礙他們幾個在歡聲笑語中到了縣城。

林義先把她們家的東西都幫搬進去,然後指著巷子裡面道:「從這過去第五家就是我租的,還沒收拾好,過兩天收拾好,請你們吃頓飯啊。」

陳氏笑道:「吃啥飯,等我收拾好我們家,就去給你收拾一下。」

林義忙不迭擺手道:「不用不用,我東西沒多少,有些用具還沒買,我明天去買就行了。」

林義答應了晚上來吃飯之後,就駕著牛車去他租的院子。

林義回來在村里原來不算轟動的事,畢竟他們都以為林義就算撿了條命回來,家裡沒田沒地,總不過還是個窮小子,於是簡單慰問一番便作罷。

只是他年前買了頭牛,架了牛車不說,每次來縣城回去都是大包小包,聽說還給當初收留她娘那戶人家買了頭驢,又感謝村里人幫忙安葬他爹,就向村里捐了五十兩銀子,說是留著以後修葺社公廟什麼的,一時驚動了全村。

上溪村水田多,相比於其他山村來說還算富庶,但也沒多少戶人家能拿得出五十兩,林義買了牛買了驢還能輕輕鬆鬆拿出五十兩,說不定還有一些家底。

這一舉動,讓他頓時成了村裡的香餑餑,不少家裡有待嫁女兒的,都紛紛上門探口風。

林義不堪其擾,帶著林狗兒出去躲了兩天,不少人見他跟李家走得近,又去找陳氏,想要讓陳氏幫忙牽個線。

陳氏想著林義如今二十二,跟他同齡的年輕人,孩子都能去地里幫扯草了,便等林義回來之後,試探了一下他的意思。

林義只搖搖頭,說還不急,雖說父母去世應該守孝三年,但是在民間,尤其是鄉下,除了想走科舉這這條路子的人,基本守個三個月就可以了。

但他愧對父母,想著守不了三年也起碼要守上一年。

再說了他還帶著林狗兒,想要找個視狗兒如已出的。

陳氏見他這麼說,也不勸了,只是把他的意思轉達給找上她的婦人們。

那些婦人看上林義也是想著林義手裡有錢,可是林義都二十二,本來就比自家待嫁的姑娘大個六七歲,如今還要待侄兒如親生,便漸漸歇了與他結親的想法。

也有不嫌棄林義這些條件的,比如張招娣她娘,說是招娣現在雖然才十二,等林義守完孝她也該十四五了,正好可以成親,可以先給聘禮訂個親也行。

氣得陳氏直接把她趕出門,別人家的女兒好歹是適婚年齡,招娣那丫頭葵水都沒來,張母就急急想把她賣出去一般,她極瞧不上這樣的人。<="<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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