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博洲輕瞪了他一眼,站起身,扯下衣架上的黑色皮衣,利落的套上身:「萬一這次是兔子,先吃了狼呢?」
「許博洲,你確實自戀了點。」崔斯傑笑他不要臉。
許博洲拉開門,下頜抬起,語氣沾了點自傲:「走著瞧。」
……
既然都是來看同一場演出,周晚並沒有二選一,她認為,既能給母親一個交代,也能支持自己的好朋友。只是平時很少來這種喧囂的場合,她一下車,就被周遭的應援聲鬧得有點不適應,走到門口時,還差點被粉絲擠開,還好同行的宋存扶住了她。
宋存長得斯文,白淨高瘦,鼻樑上架著一副銀色邊的眼鏡,乍一眼看上去,溫和到沒什麼攻擊性。
驗票口,保安好不容易維持好混亂的秩序。
宋存剛拿出票,還沒有遞給工作人員,卻看見工作人員打開了閘門,讓周晚正常通過。
工作人員沒說理由,不過周晚猜到了,應該許博洲安排的人。
進去後,宋存好奇的周晚:「這家LIVEHOUSE和你有關係?你們周家收購了?」
周晚覺得現在的宋存,什麼都能和生意扯到一起,她邊走邊解釋:「我們家還不至於要把整個祁南占為己有,是我有朋友在裡面工作,打過招呼了。」
「哦。」
隨後,兩人進了場。
LIVEHOUSE沒有座位,就是一個巨大的人浪舞池,看這種樂隊表演,自然要全場跟著嗨更有感覺。
還有幾分鐘開場。
周晚和宋存在中後方的位置站著。
宋存怕周晚不適應這裡,紳士的說:「一會,你要是不想呆了,嫌吵,我們就走。」
周晚點點頭:「好。」
突然,燈光暗下,鼎沸的舞池裡更是震耳欲聾的尖叫聲。
屏幕里用手寫的字體,一筆筆的勾勒出「part1」、「seventeen17歲」、「那年,我們,第一首歌」,「來自Hoobastank樂隊的TheReason」。
鼓聲敲響,白織燈依次一束束從頂上打下,半罩在鼓手、吉他手和貝斯手身上,只是四人的樂隊,此時的台上卻多出了一個人。
當粉絲都在疑惑時,屏幕上又勾勒出了字幕——
「沒有他,就沒有take turns band。」
這算得上是給粉絲的開場驚喜。
第一波高潮將演出的氣氛直接拉到頂。
樂隊四個人將今天貝斯和主唱的位置,留給了他們的好朋友許博洲。
絢爛的光束一道道斜著打下,後方是騰起的縷縷煙霧,黑色皮衣、皮靴,一身搖滾著裝的許博洲,似乎天生就是屬於舞台中央、被聚光燈追逐的人,當上百雙目光盯著他,他絲毫不怯場。
一開口,和搖滾完美匹配的磁性嗓音,驚艷四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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