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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暫的對峙後。

老爺子手指著他,怒道:“我看你是鬼迷心竅了。”

陳疆冊笑了,眼神迷離微醺,像是個醉鬼。

他又在病房裡陪了老爺子一會兒,直到他睡著。

他離開醫院後,驅車前往目的地。

一個不需要他輸入地址,就能找到路的地方。

這三年,他始終留意著她的工作與生活,他也曾是個合格的前任,絕對不插手與她有關的任何事。就算是她需要幫助,他也不會以自己的名義出面。

如他所言,他沒有想過要她的感激,更不想讓她因此而感動。

如果一切為她所做的事的目都是要她感動,那他不會做。

他不打感情牌,沒意思。

喜歡這種感情是純粹的,不應當添加任何的感情在其中。

這是阮霧對於愛的定義,陳疆冊一直都知道,他從來都知道她想要什麼。

可是他忘了,自己想要什麼。

就像時常將車停在她家樓下,仰頭望著高樓處的一角。

她時常工作到後半夜,燈也一直亮著。

有次他應酬喝多了,使喚著司機,讓他把車開到她家樓下。

他就坐在車裡,盯著她家的陽台,漸漸地睡了過去。醒來已是天明。

那天他語氣很好,碰到了去劇組的她,穿著條短款的白色連衣裙,外面套一件淺綠色的寬鬆西裝外套。看著很春天,很朝氣。她正和人打電話,笑得是連遲遲春日都比不過的明媚。

陳疆冊也是在這一刻意識到,她離開他之後,依然生活得很好。

可是他不是。

他曾經以為,有她沒她都一樣,誰離開誰活不下去呢?不過是一個女人罷了。

然而分開的時間越長,他越意識到,原來他離開她,每一天都過著行屍走肉的生活。他不會死,只是活著很沒意思。

他不知道他想要什麼,或許是想要她開心,想要她無憂無慮。

直到現在。

和她重逢後的每分每秒,都在提醒他,他想要的究竟是什麼。

不是帶她回酒店房間,讓她自己打電話,而自己在浴室里洗澡。而是拉著她,剝掉她身上的浴袍,狠狠地和她做,做的她身上全是她的指痕、吻印,做的她流不出一滴水,做的她軟口合不上,做的她眼裡滿是淚。

不是讓他在他倆的家裡吃飯,而是把她按在中島台上,他掌心撫摸過她似奶油般的肌膚,把她當做食物般品嘗。他會低頭,如同以往的每一次低頭,動作輕柔地將她分開,然後低頭親吻她,舔。弄她,含的她顫慄不已,含的她大汗淋漓,含的她城門失火。

然後這個時候,她會和以前的每一次一樣,用帶有哭腔的嗓音求他。

——“陳疆冊,你放過我吧。”

他放過了她,那誰能放過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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