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荷適時轉了話頭,鍾靈秀臉上笑意更深,果然是個聰明姑娘,知分寸,懂世故。
所以說,人人都愛和聰明人打交道。
說起將要出世的孩子,鍾靈秀臉上露出慈愛的笑容:「好妹妹,我就不客氣了,我替寶寶謝謝你這個當姨的。」
她拿起清荷準備的小衣服,果真是手感柔軟,針腳細密。
許是擔心傷到孩子嬌嫩的皮膚,衣服上並沒有繡太多圖案,只在衣角上繡了些可愛的動物圖案。
或是圓乎乎的兔子,或是機靈的魚兒,每一個都俏皮別致。
鍾靈秀翻來覆去地看了好幾遍,越看越喜歡:「妹妹,你繡活真好,不僅繡得好,上面的圖案也好看得緊。」
清荷捂嘴偷笑:「鍾姐姐,這可不是我繡的,是我家金婆婆繡的,她以前在官宦之家當差,廚藝和繡活都是頂頂好。若換成我的手藝,只怕鍾姐姐會嫌棄得不想收。」
「你這丫頭,感情是叫別人動的手,你來借花獻佛。」鍾靈秀仔細端詳著衣服上的繡圖。
從圖案來看,這人的繡技比縣裡頭的繡娘技藝更精湛,周家妹子眼光不錯,能在鎮上挑出這樣的人才。
「誰說的,我也是出了力的,你看上頭的小動物好看吧,這圖案可是我畫的,不過金婆婆繡出來的圖案,比我畫得更好看些。」清荷指著藍色衣服上的胖兔子道。
衣服上的動物圖案,其實就是些簡筆畫。
上一世清荷並沒學過畫畫,不過因為職業原因,會畫著簡單的簡筆畫逗孩子們開心。
她把圖案畫出來後,金婆婆覺得簡單了點,又在原圖基礎上修改潤色了不少。
兩人說著話,時間過得也快。
「娘,我練完字了。」宋巧巧手裡拿著一疊練好的字,乖巧地走到鍾靈秀面前。
待她娘接過那疊紙後,小丫頭沖清荷笑笑:「周姨。」
「哎,巧巧又長高了。」清荷瞧了幾眼小丫頭寫的字,頓時有些咂舌,小小年紀一手簪花小楷已經寫得有模有樣。
她雖然字也寫得不錯,不過那是硬筆,毛筆她沒摸過幾次,想起自己寫得一團糟的毛筆字,清荷一臉赫然。
為了不當個文盲,清荷一直叫清文教她識字念書。
只要有時間,她便陪著清文一塊溫習功課,每次清文弄不明白的地方,她還裝作冥思苦想一陣,再給清文講解。
弄得清文經常念叨,要不是她是個女孩子,進了學堂,肯定能考個舉人。
她的傻弟弟哪裡知道,她可是念過十幾年書的人,還一心以為她天資聰穎,一點就通。
就是她一直不習慣用毛筆寫字,偶爾她需要記點什麼東西,都是拿根細木棍上廚房燒燒就用。
當然只能在家裡這樣做,在外頭定然不能。
她不想在這個時代表現得太特別,在這個皇權至上的世界裡,普通便是最好的保護傘。
為了日後方便,不管怎樣都得把毛筆字練得能見人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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