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農家紅火小日子 书架
设置 书页
A-24A+
默认
第204頁
上一章 目录 书签 下一页

清荷給金婆婆倒了一杯茶,放在金婆婆面前:「婆婆,你說,我想聽呢。」

金婆婆願意說出來,許是想通了什麼。

她聽說有些人心裡一直憋著事,時間長了,會把人憋出病來,願意說出來就好,她可不願意讓金婆婆憋出病來。

現在吃金婆婆的手藝吃慣了,一般的飯菜她吃著都不香。

金婆婆方才說了許久的話,也有些口渴了。

她端起茶杯,對清荷道了謝,將茶一飲而盡,然後眼神悠悠地講起了她的故事。

第174章 惡毒親人

金婆婆原名叫金三妮,是家中的第三個女兒,底下還有一個弟弟一個妹妹。

金三妮夾在中間,爹不疼娘不愛。

家中的活兄弟姐妹都推給她做,再加上吃得不好,整個人瘦瘦小小的,還沒有妹妹四妮長得高。

十三歲那年,年逢大旱,地里收成不好,家裡沒吃的。

爹娘為了兒子不餓肚子,盤算著賣一個女兒出去,換些糧食。

老大老二兩個女兒,已經嫁出去了,只能在金三妮和金四妮當中選一個。

金四妮是最小的孩子,當娘的也疼愛她,捨不得賣了她,最後決定被賣的,理所當然是金三妮。

金三妮聽別人說過,賣出去簽了賣身契,在主家就跟畜生一樣,隨意打罵,即便是打死了,官府也不會管。

聽說爹娘要賣了她,她嚇得不行,哭著喊著求爹娘不要賣她。

為了不被賣,金三妮在爹娘屋子門口跪了一天一夜,可是沒有用。

她娘把她從地上拉起來,讓她吃了半個饃饃,轉手便把她交到了人牙子手上。

因為長得瘦小,在人牙子手中半年都沒賣出去。

人牙子不耐煩養著她,撂下話說,若是還沒有人願意買她,就把她賣到花樓里去。

比起被賣到花樓,金三妮當然更願意當下人,至少能守住自己的清白。

於是,在下一次有婆子來買人時,她壯著膽子求了求買人的婆子。

買人的婆子心善,瞧著她實在可憐,便把她買了下來,安排到廚房做個燒火丫頭。

金三妮在主家待了半個月,才知道買她的主家是當朝丞相沈大人的夫人。

沈夫人回老家探親,府里丫鬟不夠,這才臨時在外買了幾個。

作為燒火丫頭的金三妮,很珍惜現在的生活,吃得飽飽的,還有新衣裳穿,沒有人打罵她,就跟她夢裡神仙過的日子一樣。

直到有一天,金三妮看見一隻毒蜂蜇傷了一位衣著華麗的婦人。

上一章 目录 书签 下一页
首页 书架 足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