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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黃氏堅持生下了孫同,可她與大兒子夫妻的關係越來越差,真正爆發出來是在孫同八歲時。

孫同八歲時,孫斌的大兒子五歲,在鄉下小一點的孩子穿大孩子的衣裳是常事,可孫斌的妻子不依,說婆婆偏心,嚷著說婆婆只顧兒子不顧孫子。

天地良心,自己的親孫子怎麼會不疼,黃氏每次買布做衣裳,都是兒子和孫子一人一件,就怕兒子媳婦不高興,惹出麻煩。

孫同因為從小更懂事些,知道愛護衣裳,而孫斌的兒子更加頑皮,時常把衣裳弄破。

家裡本就不是什麼大富大貴的人家,沒那麼多閒錢做新衣裳,弄破衣裳就只有穿孫同的舊衣裳,就這麼點事,到了孫斌媳婦嘴裡全都變了味。

孫斌借題發揮,吵著要分家,要把娘和弟弟分出去,等弟弟成年了再接娘回去孝敬。

自己生的兒子,縱使黃氏再生氣也如了孫斌的意,她自己苦點就苦點吧,她還能動,總能把小兒子養大。

幸好黃氏的女兒已經定好了人家,只等著出嫁,分家的事也沒影響黃氏女兒的婚事。

就這樣,分家後黃氏帶著孫同單獨過日子,把孫同養到了十八歲。

十年時間,不聞不問,孫同十八歲那年,孫斌又冒了出來,要來接黃氏回去養老,不僅接人還要接管黃氏手中的田地。

黃氏哪裡會同意,大兒子已經分到了田地,她手裡的都是小兒子的,若都給了大兒子,小兒子怎麼辦?

此時的孫斌已經不是當年的愣頭青,他人到中年,心狠臉厚,一次不成功就來二次,二次不成功就鬧第三次。

黃氏被鬧得日日不得安寧,時常在夜裡偷偷抹淚。

孫同不忍心母親為難,自己提出要去參軍,把田地先讓大哥侍弄,條件就是讓大哥好好奉養母親。

孫斌答應得爽快,還主動找來村長做保。

孫同這才放了心,他以為沒了他,母親就能跟著兄長好好過日子,再不用受氣,等他闖出個名堂後,再回去接母親享福。

理想有多美好,現實就有多殘酷。

要不是這次孫同得了周家的活計,回去接母親,恐怕他娘被活活餓死他都不知道。

孫斌就是個畜生,頭兩年黃氏還能做活,孫斌夫妻倆做得還像回事,別管是稀的乾的,黃氏多少也能吃個肚飽。

她一個老太太,一個人把兒子撫養長大,勞累過度,到這個時候,身體已經吃不消,跑出來不少病痛。<="<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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