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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極了丈夫出去購物而妻子在家等待,面帶笑意開門的樣子。

用以佐證被告方提出的,被告方並無家庭暴力行為。

原被告雙方並未感情破裂。

雖然林初並沒有見過這張照片,但多年的工作經驗還是讓她瞬間反應過來:「我這邊有一份錄音證據,證明原告方所提及的觀點並不屬實。」

「當日,我方當事人與被告方當事人見面了是不假,但僅憑一張照片就判定是否具有暴力行為是否太過於絕對?」

林初語音落,整個審判廳里就響起被告方的聲音。

很明顯是電話錄音。

「我想了想,既然離不了婚了,那就算了,我會找個時間搬回家住的。」

可以聽出來是楊雲的聲音。

接著,被告的聲音響起:「怎麼著?林初都打贏不了我,死心了?我早就跟你說過,你離不開我的!」

楊雲在林初的安排下,有意的放低姿態,換來的是對方更為明顯的不屑。

即便只是電話錄音,對方得意洋洋的嘴臉已經盡數落在在場人眼中。

剛才穩穩噹噹坐在椅子上的被告忽然僵住,不屑一顧的表情不復存在。

對上律師詢問的眼神,更是如坐針氈……

她們怎麼會有這段錄音!

這不是有一次楊雲給他打電話的時候的嗎?

然而,錄音播放還在繼續。

「早這樣不就好了嗎?放心,咱好好過日子的啊!只要你好好的,什麼都聽我的,好好照顧我和我媽媽,我怎麼會捨得欺負你啊?」

楊雲想起林初的交代,忍著噁心繼續道:「是我的問題,但是如果我真的什麼都聽你的,你真的不會再打我了吧?打我也可以,求你別在動刀子了好嘛?」

「我是什麼凶獸嗎?我說什麼你都聽的話怎麼可能會捨得打你啊,放心之後不會再有刀子的情況了!你什麼時候回來,我去接你啊?」

楊雲沉默了一瞬:「我先收拾東西吧……」

「等你!」

錄音播放完畢,整個審判廳鴉雀無聲。

這段錄音證據的出現,再次坐實被告方存在家庭暴力的行為。

猛地,被告律師方忽然開口:「電話錄音我方並不知情,怎麼可以當證據使用?難道不是涉嫌非法取證嗎?」

林初聽到對方律師的強詞奪理,忽然笑了。

「首先,電話錄音並不屬於非法證據,相信被告方律師也明白,此時難道不是在強詞奪理嗎?然後,我還有其他證據材料,請審判長過目。」

說著,林初已經將對方當事人與裴洋勾結做假證的相關證據遞出。

「等一下,被告方律師在證據交換時並未提出相關證據,能否作為證據使用還有待考量!」

被告方律師看到林初遞過去的東西,雖然不知道是什麼,但這個時候提交明顯不是對他們有利的證據。

箭在弦上,千鈞一髮之際,任何突發情況都可能會對判決有影響!

審判長接過林初遞上來的證據材料,隨手翻看了幾頁。

「認為該文件內容,可以作為證據使用。」

……

「現在閉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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