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寫完後,鄭婉數了數兜里的錢,收拾了一下孩子和自己的衣服,抱著孩子走了。
鄭婉抱著孩子走了一個多小時後,譚林頂著滿是血絲的一雙眼回到筒子樓。
昨天晚上他也是一晚上沒睡,在街上走走停停地耗了一整晚。
昨天上午他拿著工具從家裡出來,渾渾噩噩地往電器廠走。
等他到了電器廠門口,他都不知道自己是怎麼走到的。
他的腦子時而一片空白,時而又回憶起汪文周和鄭婉的對話。
一開始他站在門口聽見他們的對話時,第一反應是震驚,緊接又是憤怒,到最後他推開門,質問鄭婉,又聽到鄭婉肯定的回答時。
他的心像是被挖空了一塊。
他以為自己面對那兩個人會大發雷霆,但是他沒有,而是渾渾噩噩地離開。
面對欺騙了他這麼久的兩個人,他為什麼沒有選擇發怒,這種心情他自己也說不清楚。
大概他心裡也明白事情已經發生,即使他狂怒,也不能改變什麼。
昨天下午下班,他就跟領導請了一天假。
昨晚,他在空無一人的街道走了一整晚,也把這件事徹底想清楚了——他決定和鄭婉離婚。
其實兩人既沒見雙方父母,也沒辦酒席,更沒領結婚證,離婚的話真的一句話就能解決。
於是,他決定回住處,跟鄭婉談談。
可是等他回到出租屋,他發現房間空無一人。
不僅如此,房子裡鄭婉和孩子的東西也都沒了。
隨後,他在桌上看到了鄭婉給他留的信。
他拆開信封。
鄭婉在信中跟他解釋了,她當初如何鬼迷心竅上了汪文周的當,懷孕後又被汪文周甩,以及汪文周現在被人踹掉命根子並丟工作的事。
解釋完緣由後,她開始向譚林致歉,並說自己再也沒臉見他,於是帶著孩子和身上僅剩的錢離開。
譚林放下信,心情好像並沒有太大的波動。
信上,鄭婉說她自己帶著孩子離開。
但他更覺得,鄭婉是跟汪文周走了,給他寫信是為了騙他,畢竟汪文周才是孩子的親爹。
其實,不管鄭婉是跟汪文周走,還是自己單獨走,他都已經無所謂了。
譚林在椅子上坐了沒多久,汪文周找上門來。
汪文周毫不見外地推開門,看見屋裡就譚林一個,問:「鄭婉呢?」
譚林聞言一怔,這才反應過來,鄭婉還真是一個人帶著孩子走的。<="<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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