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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1日,18∶16。」

如果他現在不是在做夢的話,那麼就在十幾分鐘前,附近發生了一起入室搶劫殺人案。

根據警方在兩天後,也就是5月3號的通報,受害者是一對中年夫婦。

他們經營著一家水果店。

兇手殺掉他們之後,不僅將他們家裡的十幾萬黃金首飾和現金洗劫一空,還將他們的屍體剁成了碎塊,拋棄在了距離這裡十幾公里外的一處廢棄建築工地的下水道里。

兇手在拋屍的時候,被一個小女孩看到了,於是兇手順手將那個年僅九歲的小女孩也殺害了……

但是直到5月6號,警方都還沒有抓到兇手。

也就是說,現在那個小女孩還沒有死……

不過這跟他應該沒有什麼關係。

連峙回顧了一下自己現在的處境。

住在精神病院裡的爸,精神同樣快要崩潰了的媽,還有負債五百萬的他。

連峙抬腳就又繼續向前走去。

只是走著走著,他的腳步就又慢了下來。

他看著面前的淺市商業銀行的電子顯示屏,高聳的喉結滾了又滾。

這該死的道德底線。

連峙鬆了松脖子上的領帶,長吐一口氣。

他眼中的漫不經心也隨即一掃而空,取而代之的是無盡的凝重。

第一,兇手為什麼選擇在白天作案?

正常情況下,夜間作案被人發現的機率顯然更低。

說明兇手的本意應該只是入室盜竊。

畢竟受害者夫婦白天都要去店裡看店,深夜才會回家。

但兇手顯然沒有想到,受害者夫婦之中的妻子突然發起了高燒,她丈夫在她掛完水之後,選擇了將她送回家。

再加上受害者夫婦試圖反抗,於是入室盜竊變成了入室搶劫殺人。

既然是有預謀的入室盜竊,那兇手肯定來踩過點。

那麼兇手一定知道,想要將受害者夫婦的屍體從這裡轉移到那處建築工地,有三條路可以走。

但是隔壁沿江路在修路。

長江路上有特警巡邏車駐紮。

只有黃河路,也就是他腳下的這條路,人流量和車流量都不大,所以兇手十有八九會選擇走這條路。

第二,兇手有幾個人?

兩個。

雖然警方的通報里沒有提及到這一點,但是他租住的小區的業主群里,最近這段時間,沒少討論這件事情。

有一個業主就在群里說過,她婆婆就住在受害者夫婦家對面。

5月1號下午6點8分左右,她婆婆接完孩子剛回到家,就聽見對面的單元樓傳來一陣砰砰砰的響聲,她當時只以為是哪戶人家在剁排骨,因為響聲持續了將近十分鐘,她當時還忍不住跟老伴吐槽了一句,說那戶人家肯定是個大戶人家,要不然一頓也不敢吃一扇排骨。

也就是說,兇手用了整整十分鐘的時間,才將兩名受害者肢解完畢。

說明實施這一流程的人只有一個。

但是肯定還有一個人負責接應和放風。

也就是說,不管是直接衝到受害者的住處,還是跑去那個廢棄建築工地,跟兇手肉搏,都是下下策。

直接報警是中策。

因為他事後需要編造無數個謊言去向警察解釋他是怎麼知道的這件事情。

那就只能再想辦法了。

連峙再次抬頭看向不遠處的淺市商業銀行的電子顯示屏。

「2023年5月1日,18∶20。」

這個時候,兇手應該已經把受害者夫婦的屍體全都搬上車了。

於是十幾秒鐘後,連峙站在了一個水果攤前。

「買荔枝嗎?」

大嬸熱情招呼道:「今天就剩下這些了,雖然個頭小了點,但都還是新鮮的,要是你全部都要的話,我給你打八……」

她又看了一眼連峙那張稜角分明的臉:「……七折。」

連峙笑了笑:「全都要了。」

而後他就提著一大袋荔枝回到了剛才的路口。

第三,兇手使用的交通工具必定是一輛汽車。

只有全封閉的汽車才能容納得下兩具屍體和兩個活人

第四,那輛汽車也一定非常老舊。

畢竟窮到以盜竊為生的人顯然買不起好車。

第五,車子的號牌也大概率為本地號牌。

因為如果不是對那處建築工地非常熟悉,知道把屍體掩埋在那裡更不易被人發現,兇手不可能冒著這麼大的風險,把屍體運到十幾公里外去。

所以兇手極有可能是本地人。

最後,兇手既然是失手殺人,他們現在的心理肯定還是偏向於驚恐和緊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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