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向燕也因此背上了黑寡婦的罵名,又被婆家趕了回去。」
「她的第三任丈夫也就是現在的這個,是從其他地方搬過來的,並不知道這些事情,一聽說娶向燕只要十塊錢彩禮,就直接定下了向燕。」
「他對向燕其實也不能算太差,至少他從來都沒有對向燕動過手,也沒有短過她吃穿,還帶著向燕跟她養父母斷絕了往來。」
「就這,向燕的養父母還咬死了向燕就是他們的親生孩子,大罵向燕不孝,嫁進了城裡之後,就不認親生父母了。」
「後來還是第一支隊的人詐他們說,他們那個村子裡已經有不少人站出來給向燕作證了,如果他們不想牢底坐穿,就老老實實把賣給他們孩子的人供出來,爭取立功減刑,他們這才鬆了口。」
「而把向燕賣給他們的人,就是向軍媽媽的大嫂的二哥。」
說到這裡,沈建設忍不住深吸了一口氣:「你們知道當年他們買向燕花了多少錢嗎?」
「十塊錢!」
連峙也皺緊了眉頭。
要知道向燕被拐賣的時候,才三個月不到,到他們一家團聚的時候,她已經快四十歲了,一雙手甚至比向軍媽媽的手還要粗糙。
而向家這些年據說一直在往上走,向軍是塑料廠的正式工,弟弟是大學生,妹妹是老師。
可想而知,如果她當年沒有被拐賣,她將會有一個多麼美好的人生。
可是最後,這些劊子手只用了十塊錢,就幾乎買斷了她的大半輩子。
不對,向燕的養父母后來又賣了向燕三次,賣了九十塊錢。
所以他們在毀了向燕的人生之後,還倒賺八十塊錢。
按照華國的刑法,拐賣兒童,一般情節,主犯最多也就是判個六七年,從犯最多也就是判個三四年,買家甚至可能只需要進去蹲上個一兩年就能出來了。
等等。
這裡可是1994年,刑法還沒有修改,最主要的是,嚴打剛剛結束沒多久,各地法院在審理拐賣案件的時候,很多時候,還是會參考嚴打期間的量刑標準,所以不出意外的話,向燕的這個案子,主犯至少得進去十年,從犯也不會好到哪裡去。
除非向家人突然犯蠢,去給那些劊子手寫諒解書。
想到這裡,連峙皺緊的眉頭頓時就又鬆開了。
也就是在這樣一種情況下,連峙等人再次見到了向軍。
一看到他們進來,向軍帶著他的家人就直接跪了下去:「連公安,多虧了你的提醒,要不然我們一家恐怕這輩子都等不到團圓的那一天了。」
「還有彭大隊長……你們的大恩大德,我們一家這輩子都會銘記在心的。」
對此,連峙的第一反應是,看來向家人應該不會突然犯蠢了。
沈建設第一時間伸手去扶向家人:「別這樣,別這樣,現在是新社會了,可不興這一套了。」
第一支隊的彭大隊長也說道:「更何況我們只是做了一名人民警察,應該做的事情而已。」
即便是這樣,向家人也還是堅持給他們磕了三個頭,才站起來。
然後他們直接展開了一面錦旗,只見上面赫然寫著『敬業正直,為民解憂』八個大字。
程局長隨後說道:「要說我們之中,誰最有資格代表我們長市公安局接過這一面錦旗,那一定是連同志。」
一時之間,所有人都看向了連峙。
連峙不禁有些愣神。
沈建設第一時間推了他一把。
他這才上前接過了那面錦旗。
一旁的記者隨後舉起了手中的相機,緊跟著,熱烈的掌聲就響了起來。
連峙這才反應過來。
他們竟然,收到了一面錦旗?
第9章
兩天後,連峙他們才知道,向家人找來的那個記者,竟然是戊省省報的記者。
而他拍下的那些照片,自然也就和他的新聞稿一起,刊登在了戊省省報上面。
這下子,只要是個戊省人,都知道長市公安局來了個連……都知道長市塑料廠家屬院有一棟樓的住戶,喝了五天的屍水了。
連峙:「……」
沈建設:「……」
如果他們不是當事人的話,看到這個新聞的話,關注點肯定也都會放在這一點上。
所以這件事情會是這樣一個結果好像也很正常。
不過好在食堂大嬸還是很英明的,接下來的幾天,幾乎每天早上,連峙他們都能吃到一碗盛的滿滿的綠豆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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