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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他們怎麼可能會不認識連治。

所以在現場看到連峙的時候,他們齊刷刷愣了一下。

而後連峙就和他們一起,把中年男人等人押上了警車。

中年男人等人顯然都是經驗非常豐富的犯罪分子,所以即便是五號辦公室的人把單刀直入,各個擊破, 激將法等各種審訊手段全都用了個遍,也沒能撬開他們的嘴。

但好在沒過多久,那個被送上救護車之後就痛暈了過去的小男孩清醒了過來, 雖然他年紀不大,但他清楚地記得自己叫什麼名字,也記得自己的父母叫什麼名字。

再把他們的名字往全國公民身份信息系統里一放, 小男孩的身份信息, 還有他父母在他丟失之後, 去當地公安局報案登記的信息就全都搜出來了。

在這一鐵板釘釘的證據面前, 那幾個犯罪分子很快就敗下陣來, 交代了他們的罪行。

他們確實都是農村人。

五年前, 他們結伴出來打工,結果錢還沒有掙上多少, 就先染上了賭癮。

偏偏他們的技術還不太好,每個月賺到的那點錢,在還完賭債之後, 連自己都養不活, 更別說是養活老家的父母孩子了。

他們做夢都想發財。

可是現實卻是,他們根本就找不到高薪的工作, 後來因為他們天天打牌,打輸了還鬧事,工廠的老闆怕他們帶壞其他人,直接把他們開除了。

也就是那一天,他們目睹了一場車禍。

那場車禍的受害者是一個老太婆,肇事者是個老師,而且出事前喝了不少的酒,最後為了堵住那個老太婆的嘴,哪怕那個老太婆只是膝蓋受了點傷,肇事者也賠了她三萬塊錢。

他們從中看到了商機。

他們開始做起了碰瓷的買賣,並且很快就積累了豐厚的經驗。

比如要想得到更多的錢,就要盯准豪車,開豪車的人都不差錢,所以出手也最大方。

千萬不要找麵包車或者貨車,他們之中絕大多數人都是一年開幾萬公里甚至是十幾萬公里的老司機,隔三差五就會出一場事故,所以他們碰到這種事情,只會報保險,絕對不會私了。

為此他們把市面上所有的豪車的外觀都記了下來。

又比如很多豪車都會配備行車記錄儀,所以衝出去之前,一定要躲在他的視野盲區。

還有就是,在車子裡懸掛國旗之類的裝飾品的,十有八九都是公務人員,這些人最害怕的就是出了事故之後,受害者去他們的單位鬧事,所以往往給錢給的最爽快。

最主要的是,一定要學會賣慘,只要他們夠慘,圍觀的人就會幫他們說話,車主迫於壓力,就會更快的屈服。

靠著這些經驗,短短不過兩年的時間,他們每個人就賺了十幾萬塊錢。

只有一點,那就是幹這一行太傷身體。

因為就算他們的身手再敏捷,也耐不住一些車主太過智障,撞到人之後,竟然還能把剎車當成油門踩,最嚴重的時候,他們中的一個人被一輛車直接從大腿上碾了過去,最後在床上躺了三個月才好。

也就在這個時候,他們聽說了他們老家的一個遠房親戚早年因為生不出孩子,就從人販子手裡買了一個孩子,等到他們有了自己的孩子之後,就把之前買的那個孩子又賣了。

這一進一出,最後不僅沒有虧錢,反而賺了幾千塊。

當然了,他們不是把孩子賣給了其他生不出孩子的人家,而是把孩子賣給了黑診所。

那幾個犯罪分子當即就從中找到了靈感。

他們完全可以從人販子那裡買個孩子過來幫他們碰瓷。

這樣,他們就不需要再承擔受傷的風險了。

孩子要是被那些蠢子車主給撞傷了,那正好,他們就能索賠更多的錢了。

要是那孩子傷的太重,他們就在他快要死之前,再把他賣出去。

這不就是無本的買賣嗎?

他們隨後就找到了他們老家的那個遠房親戚,從他們那裡,要到了人販子的聯繫方式,然後從那個人販子手裡,買了第一個孩子。

那個小男孩是他們從那個人販子手裡買下的第六個孩子。

要不是公安不能毆打嫌疑犯,而且他們還需要從那幾個犯罪分子口中挖出人販子和那家黑診所的消息,五號辦公室的人非得當場把他們揍個半死不可。

而另一邊,曹定華的運氣還不錯,下午他加班加到一半的時候,還真就接到了一起入室盜竊案的報案。

曹定華第一時間就想到了連峙。

於是他一邊趕往案發現場,一邊給連峙打了一個電話。

結果竟然沒打通。

曹定華當場就皺起了眉頭。

但他還是把這股不滿壓了下去,先去了案發現場。

這起入室盜竊案說大不大說小也不小,報案人一共丟了兩萬塊錢和一部手機。

曹定華勘察完案發現場之後,就第一時間趕回了公安局,開始調查起案發現場附近的監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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