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啊。」
蔣局長:「我今天叫你們過來,就是為了這個案子。」
「你們應該都知道, 這個案子原本是我負責的, 我清楚的記得, 這件案子是9月11號發生的, 但是直到9月26號, 我都沒有取得什麼實際性的進展, 於是9月27號那天下午,我又帶人去了一趟譚家老宅, 想著看看能不能在案發現場再找到一些有用的證據。」
「結果我們剛到譚家老宅門口,就聽到裡面傳來一陣腳步聲。」
「要知道當時譚家老宅還被我們貼著封條呢。」
「我們第一時間打開大門沖了進去,那個腳步聲的主人顯然也發現了我們, 所以等我們趕到的時候, 對方已經翻牆逃走了。」
「對方當時留下了兩個腳印,因為那兩個腳印和我們已知道的那個連環滅門犯罪團伙中的人都對不上, 而且那個連環滅門犯罪團伙從來都沒有返回犯罪現場的習慣,所以後來我們都認為,那或許只是一個竊賊的腳印,對方聽說譚家被滅了門,譚家老宅也被公安封了,就想著過來碰碰運氣,看看能不能撿到一些漏。」
蔣局長隨後就從辦公桌上拿起一張泛黃的照片遞給連峙。
連峙迫不及待的接過一看:「你們有拿這兩個腳印和譚和志的做過配比嗎?」
蔣局長:「我當年的第一想法也是這個。」
「而且別說譚和志了,我當年看到這兩個腳印的時候,連趙建設的大兒子趙老大都懷疑過。」
「但是我很快就打消了這份懷疑,因為這兩個腳印足足有43碼。」
「而譚和志在癱瘓了兩年之後,腳只有39碼了。」
「但是現在想想,我才知道我當時有多大意。」
幾乎是同一時間,馬詠思說道:「趙家村人好像有自製木涼鞋的習慣。」
那天,他陪著連峙去趙家村調查這件案子的時候,有看到趙家村村長和趙老大都穿著一雙自製的木涼鞋。
聽見這話,蔣局長轉頭看了他一眼:「對。」
「如果一個39碼腳的人,穿著一雙43碼的普通鞋子,那麼他留下的腳印,一定是中間深四周淺,很容易就能辨認出來。」
「但是如果一個39碼腳的人,穿著一雙43碼的木涼鞋,那麼他留下的腳印,就會跟一個43碼腳的人,穿一雙43碼的普通鞋子一模一樣。」
「所以我在想當時,會不會是兇手故意穿著一雙43碼的鞋子,回的譚家老宅。」
那麼問題來了,兇手為什麼要在時隔十六天後,再次回到案發現場?
蔣局長:「說明他有什麼東西落在了案發現場。」
以及,兇手為什麼要在時隔十六天後,才再次回到案發現場?
馬詠思:「說明之前的十五天,他都沒有時間去把那個東西拿回來。」
「即便公安在第三天的時候,就已經全部撤離了譚家老宅。」
連峙第一時間給趙家村村長發了條消息。
半分鐘後,趙家村村長的回覆就到了。
連峙抬起頭:「案子發生之後,蔣局長你們就把譚和志送去了醫院,然後他大堂哥就把他接回了家,兩個星期後,譚和志回到了趙家村,住進了村長家裡,又過了三天,他就被趙老大接回了家……」
最後一點,也是最主要的一點,譚和志到底有什麼東西落在了案發現場?
連峙:「他行兇時的手套和鞋套,甚至是血衣——」
「案發當天晚上,他肯定是沒有時間去處理這些東西的,他肯定是在家裡找了一個所有人都發現不了的地方,把它們藏了起來。」
「而且就在他潛回案發現場,準備將它們拿出來,銷毀掉的時候,蔣局長你們正好過去了,所以他倉皇逃走了,也就是說,他當時可能並沒有將那些東西銷毀掉。」
然後連峙直接回了辦公室。
等他再回來的時候,手上多了一張照片。
他將那張照片放在了蔣局長的辦公桌上:「這是趙建設被殺時後的樣子,可以清楚的看到,他被割喉嚨後,鮮血噴濺到了桌子上,但是血跡卻到這道紅燒魚這裡就戛然而止了。」
「這足以證明,剩下的血跡肯定是濺到了兇手的身上。」
蔣局長又說道:「當年我決定擱置這件案子的時候,又去趙老大家裡探望過譚和志,趙老大一家真的很厚道,他們把譚和志接到家裡之後,因為擔心他們出去干農活的時候,譚和志在家裡會出事,所以第一時間在譚和志的房間裡安裝了監控,方便他們時時關注譚和志的情況……」
連峙:「也就是說,這些年來,有可能譚和志還是沒有把那些東西銷毀掉。」
雖然這一可能微乎其微。
但是下一秒,馬詠思就唰的一下站了起來。
他們還有其他的選擇嗎?
那就賭一把!
於是半個小時後,連峙等人就再次來到了趙家村譚家老宅。
隨後他們就將整個譚家老宅,從裡到外仔仔細細搜索了兩遍,從儲物間到廚房的灶台里,從牆角的裂縫到已經完全乾涸化灰的糞坑……連峙他們就差把譚家老宅掀個底朝天了。
但遺憾的是,兩個小時過去了,他們一無所獲。
馬詠思從車上拿下來兩瓶水,一瓶扔給連峙,另一瓶直接灌進嘴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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