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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現在聽你這麼一說,我突然想起一件事情來,那條絲巾身上的香味,確實和李小紅的母親常用的一款香皂的味道差不多。」

得知這個消息,姚志勇等人:「……」

周正平第一時間找出了李小紅的母親,王開方的岳母,陳丹珍的照片。

陳丹珍今年雖然已經四十五歲了。

但或許是底子好,又或許是保養得宜,她看起來也就三十五六的樣子,再加上她的氣質偏向於溫婉……所以王開方會跟她勾搭在一起似乎也很正常???

第108章

周正平第一時間拿著陳丹珍的照片去了福林村。

——如果陳丹珍真的是王開方的出軌對象, 那麼她必定和周正平一樣,經常出入福林村。

果不其然,周正平才走訪了三戶人家, 就有人認出了她來。

「你說這個人啊,我有幾次上夜班回來的時候,碰到過她,她應該就住在附近,但是具體住在哪一戶, 我就不太清楚了。」

聽見這話,不少住在附近的人都圍了上來。

然後越來越多的人認出了她來。

「我看著她也有點眼熟。」

「我好像也在這附近看到過她。」

甚至還有個賣小餛飩的路邊攤的攤主說道:「我認識她,她經常在我這裡買餛飩, 她好像就住在那邊——」

他伸手指向王開方買的那個小院子所在的方向。

案情分析會上,姚志勇說:「陳丹珍在春陽食品加工廠上班,春陽食品加工廠在城東, 李家在城南, 而福林村在城西, 李家和陳家也沒有親朋好友住在城西, 陳丹珍會出現在福林村, 十有八九就是為了跟王開方私會。」

事情到這裡, 似乎已經水落石出了。

王開方估計早在和李老七的大女兒李大紅結婚的時候,就已經跟陳丹珍勾搭到了一起, 但是李大紅沒有發現。

李大紅去世之後,為了繼續維持這段關係,於是陳丹珍攛掇李老七把小女兒李小紅也嫁給王開方。

就這樣, 王開方順利留在了李家。

也不知道是李小紅的運氣比較好, 她和王開方結婚之後,就發現了一些端倪。

她因此和王開方大鬧了一場, 但是因為她沒有找到其他的證據,陳丹珍也幫著王開方說話,所以這件事情在當時也就不了了之了。

但是王開方和陳丹珍也因此吸取到了教訓,不敢再在家裡幽會,於是他們在距離李家幾公里外的福林村買了個小院子,專門用來偷情。

而這個世界上顯然沒有不透風的牆。

兩年後,李小紅跟朋友一起出門逛街的時候,路過福林村附近,正好撞見了偷偷跑到福林村跟陳丹珍幽會的王開方……

嘔!

這一次乾嘔出聲的不是周正平。

而是隊裡的一個年輕女公安。

她肚子裡的孩子已經三個月了。

但她現在的反應不是因為孕吐,而是被陳丹珍噁心的。

虎毒還不食子呢。

她活了這麼多年,就沒有看到過這麼噁心的母親,不,她甚至都配不上母親這兩個字。

姚志勇:「……王開方和陳丹珍將李小紅失手殺害之後,為了毀屍滅跡,將李小紅分了屍,李小紅的肉,被王開方拿到了汽車站食堂,換下屠宰場送去的豬後腿肉,包成了餃子。」

「根據王開方的口供,10月12號晚上,王開方和陳丹珍都回過李家。」

「但是第二天早上天剛亮,王開方就出去了,說是晨跑去了,所以我們猜測他當時應該是回福林村去處理李小紅的屍體去了,也就是說,李小紅的骨頭應該也是他處理掉的。」

「直到10月12號下午六點案發的時候,王開方都還在汽車站食堂里待著,案發之後,我們的人一直在盯著他,他顯然也知道他在我們這裡是頭號嫌疑人,所以這幾天裡,他都沒有去過福林村,因而我猜測案發現場應該是陳丹珍打掃的。」

「所以我們接下來的調查方向有兩個,一,找到李小紅的骨頭,二,找到陳丹珍打掃案發現場的證據。」

於是整個更市公安局刑偵支隊再次忙碌了起來。

但是兩天後,他們調查到的結果卻讓他們忍不住皺起了眉頭。

「10月13號那天早上,王開方是六點鐘出的門,假設他正好趕上了第一趟公交車,那他應該是在六點五十左右,到達的福林村。」

「他既然是準備拋屍,就不可能帶著李小紅的屍體乘坐公交車,我們猜測他應該是從什麼人手裡借了一輛摩托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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