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說,他在97年,跟另一個犯罪嫌疑人陸大科以及陸大科的幾個朋友吃飯的時候,喝大了,吹牛的時候,陸大科的其中一個朋友說,他也殺過人,還是他的女朋友。
可是邵正義已經忘了那個人的名字。
負責這件案子的民警隨後提審了另一個犯罪嫌疑人陸大科。
陸大科卻早就把這件事情忘了個一乾二淨,而且他這個人朋友眾多,他也根本就不知道邵正義口中的他的那個朋友是誰。
負責這件案子的民警順著陸大科的人際關係查了兩天,但是一無所獲。
再加上邵正義也說了,對方說出那句話的時候,他們正在吹牛,所以也不能排除這是對方為了面子,隨口編造的謊話。
於是他們隨後就準備把這件案子擱置下去。
時任富縣刑偵大隊大隊長的閔振國得知這一消息之後,接手了這件案子。
在他看來,負責這件案子的民警的想法雖然有一定的道理,但也有一句話叫做酒後吐真言。
既然從陸大科的人際關係中查不出什麼線索,那就從陸大科的朋友的人際關係去查。
沒過多久,他們就查到了陸大科的一個朋友的一個名叫金永言的同學。
金永言是富縣本地人,父親是富縣農業銀行的行長,母親是第一小學的副校長。
金永言在富縣縣大院的名聲很大,但不是什麼好名聲。
他在94年的時候,喜歡上了一個只有初中學歷,而且還是農村出生的孤兒紡織女工毒梅梅。
為了那個毒梅梅,他不僅拒絕了父母為他挑選的一家房地產公司老闆的小女兒,後來更是跟父母鬧翻了,從家裡搬了出去,在外面租了個房子,跟那個紡織女工住到了一起。
但是半年後,他就又搬回了家,而且沒過幾個月,就跟他父母為他挑選的那家房地產公司老闆的小女兒結了婚。
據金永言所說,他和毒梅梅同居之後,才發現毒梅梅有很多他忍受不了的惡習。
毒梅梅不會做飯,洗衣服也總是隨便洗洗根本沒洗乾淨,她有腳氣還不愛洗腳……而且她的控制欲非常強,他每天去哪兒都必須要先向她報備,他回來的稍晚一點,她就會大發脾氣,如果他不第一時間認錯,她就開始吵著分手甚至打砸家裡的東西。
金永言這才意識到他父母是對的,結婚這種事情,門當戶對真的很重要。
然後他就跟毒梅梅分了手。
閔振國並沒有第一時間找到金永言,而是先找到了毒梅梅曾經工作的紡織廠。
那家紡織廠的老工人都還記得毒梅梅,畢竟毒這個姓實在是太特別了。
他們告訴閔振國,95年2月的時候,毒梅梅就辭職了,還是金永言幫她辭的職,毒梅梅剩下的工資也是金永言領走的。
試問毒梅梅都已經被金永言分手了,又怎麼可能會讓金永言去幫她辭職?
顯然,金永言在撒謊。
閔振國隨後就去銀行調取了毒梅梅所有的存摺信息。
果不其然,從95年2月之後,毒梅梅的銀行帳戶就再也沒有任何取出或者存入記錄。
顯然,就如同金永言那天在醉酒之後所說的那樣,毒梅梅已經被他殺害了。
那麼,金永言會把毒梅梅的屍體藏到什麼地方去呢?
閔振國又找到了金永言當時租住的那套小房子的房東。
當時,房東一家住在一樓,毒梅梅和金永言租住的房子在三樓,基本上每天早上,房東去打掃樓道里的衛生的時候,都會碰到去上班的毒梅梅和金永言。
房東告訴閔振國,金永言當時是突然要退房的。
而且就在金永言退房前幾天的一個下午,他曾經看到金永言開著一輛小轎車回來——那可是95年,他把那套小房子租給金永言和毒梅梅,一個月才不過二十塊錢租金,而一輛小轎車,就算是二手的,當時也要六七萬塊錢。
所以他才會把這件事情記得這麼清楚。
只是因為他當時還要去接孫子放學,所以都沒有上前去和金永言攀談,就離開了。
之後的幾天,直到金永言退房,他都沒有再看到毒梅梅。
閔振國因此斷定,金永言當時開著小轎車回出租屋,就是為了轉移毒梅梅的屍體。
金永言的殺人動機也就很清晰明了了,那就是金永言想要分手,毒梅梅不願意,兩人隨後爆發了激烈的衝突,金永言一時失手,把毒梅梅殺死了。
既然金永言用上了汽車,就說明他選擇的拋屍地點,距離他的出租屋比較遠。
很快,閔振國就鎖定了一個地方。
那就是金永言的老家,煙村。
在毒梅梅被殺之前,他每年清明都會跟隨父母回煙村祭祖。
而在毒梅梅被殺之後,他就再也沒有回過煙村。
這不是心虛又是什麼?
而後富縣公安局全體出動,對煙村展開了地毯式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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