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終,高院市公安局只能認為,王倉應該是在案發之前經過過案發現場,然後在案發現場留下了那枚菸蒂。
看到那枚菸蒂的照片,連峙的眉頭突然就皺了起來。
「案發現場的其他照片呢,給我看看。」
聽見這話,余天和等人連忙在那堆卷宗里翻了起來,很快,他們就將所有的案發現場的照片都找了出來。
在看完那些照片之後,連峙給出結論:「那枚菸蒂不是王倉經過案發現場時留下來的,而是兇手故意扔出來的,迷惑我們的煙霧彈。」
宋局等人:「什麼?」
連峙:「因為案發現場的地面上,連一丁點的菸灰都沒有。」
聽見這話,余天和當即就又把那些照片搶了回去。
結果事實還真就像連峙所說的那樣。
試問,如果那個菸蒂是王倉抽完之後,才扔在案發現場的,案發現場怎麼可能連一丁點的菸灰都沒有。
所以放下那些照片之後,余天和忍不住爆了一聲粗口:「操!」
他們又被兇手給耍了。
但是余天和很快就反應過來:「也就是說,那個菸蒂,很有可能是二號兇手隨便從地上撿的。」
「那他就很有可能住在高院市師範專科學校附近——」
因為王倉家也在高院市師範專科學校附近。
只有在那附近,兇手才能撿到王倉的菸蒂。
連峙:「沒錯。」
聽見這話,在場所有人都不由坐直了身體。
這下子,都不用連峙再動手,余天和就主動抓起七號死者的卷宗,給連峙詳細的介紹了起來。
「七號死者管文倩,二十八歲,2003年10月30號,死在了位於高院市西邊的前錦路,那邊已經是郊區了。」
「發現她的屍體的是住在附近山上的村民柳宏義……」
「等等——」
也就在這個時候,連峙又開口了:「住在附近山上?」
「有多近?」
余天和仔細回想:「直線距離大概三十多米吧,從案發現場往他們那個村子看,他們那個村子被一片竹林給擋住了。」
連峙:「也就是說,但凡當時死者有弄出什麼大的動靜出來,報案人和他的家人都有可能聽到?」
這說明什麼?
說明二號兇手對前錦路的情況不是很熟。
要不然他肯定不會在那裡對七號死者動手。
連峙:「如果我沒有記錯的話,高院市師範專科學校好像就在前錦路附近?」
這又能說明什麼?
說明二號兇手很有可能是剛剛搬到高院市師範專科學校附近沒有多久。
余天和:「……對。」
余天和能不懵嗎?
二號兇手住在高院市師範專科學校附近,而且是剛剛搬到那附近沒有多久——
就衝著這兩點,相信用不了半個月的時間,他們就能把他揪出來了。
轟!
宋局等人當場就站了起來。
第146章
但是半個月的時間還是太長了。
還是那句話——現在距離兩名兇手上一次作案已經過去了將近兩個月, 按照兇手作案的頻率,最近這幾天,他們很有可能會再次作案。
所以他們必須得儘快將二號兇手揪出來才行。
好在第二天, 省公安廳技術支隊那邊就傳來一個好消息。
他們從北京那邊請來的幾名痕檢專家,在對七號死者的死亡現場進行了詳細的勘察之後,在七號死者的腳邊提取到了兩道疑似二號兇手在強/暴死者的時候,腳尖抵在地上,留下的擦痕。
再根據七號死者下半身的長度, 就可以推斷出二號兇手的陰/莖到腳尖的長度,進而推斷出他的身高——
在一米六五到一米七之間!
這麼說吧,乾省是個毫無爭議的南方大省。
在2003年, 哪怕是在高院市公安局裡,身高能夠超過一米六五的成年公安,一個巴掌都能數得過來。
也就是說, 有了這條線索, 他們的偵查範圍直接就縮小了百分之九十五。
宋局長當下一巴掌拍在桌子上:「還愣著幹什麼, 抓人!」
於是兩個小時後, 省公安廳刑偵支隊、高院市公安局、以及專案組從附近幾個市縣調來的武警全部出動, 除了一小隊人馬去抓紀茂學了之外, 其他人全部殺向了高院市師範專科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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