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爹的第一任老婆,也就是她姐謝秋玉的媽,是個老實本分有點懦弱的人,挨了打也不吭聲,後來生完孩子,大概是患上了產後抑鬱,直接上吊自盡了。
人家娘家找上門來鬧,別看自個兒閨女活著的時候他們不管不問,哪怕知道閨女過的不好也只會勸她忍著,但是人死了,他們就不能放過這個要好處的機會。
她爺賠了一筆錢,又給了很多糧食,才把這事平息了下來。
娘家人來了又走,沒有人提起謝秋玉的撫養問題。兩家關係從此就一刀兩斷了。
在農村,大家都約定俗成,孩子就是男方的。
哪怕很多年以後依然如此,農村離婚的夫妻中,很少有女方會帶著孩子走,都是留給男方。據說是因為女方帶著孩子不好再嫁,而男方帶著孩子卻照樣再娶。
她爺爺就把謝秋玉放到大兒媳婦那兒養著,難道還能指望混蛋小兒子養孫女嗎?
那時候大兒媳婦剛生完孩子一年,還有奶,謝秋玉是吃著大媽的奶長大的。
過了一年多,老爺子終究是不想看著小兒子打光棍,又給張羅了一個媳婦。附近大隊的人都知道她爹的德行了,沒人願意嫁。
老爺子從比較遠的公社找了一個人,就是原主的媽。
原主姥姥家的日子不好過,基本上算是把她媽給賣了。
原主的印象中,她好幾年也不會去一趟姥姥家,一是因為離得遠,去一趟很麻煩,二是因為她媽自己也想不起來要回去。
這姥姥家,有和沒有一個樣。
她媽嫁過來,很快就生下了她哥,後來又生下了她。
頭兩年,她爹還收斂一點,基本上就是吵架,不動手。後來,他狗改不了吃屎,又開始動手打媳婦。只要她媽一勸他,或者念叨幾句,他就動手。
她媽也是個奇人,既然勸不了,那就加入他!
從此以後跟著她爹一起胡鬧,也變成了一個渾人。還是個帶點聖母屬性的渾人。
具體表現就是,哪怕跟著她爹一起胡鬧,還能花費心思在前任留下的女兒身上,對謝秋玉照顧有加,有求必應,買新衣買新鞋,買零食,都是謝秋玉的,只要手裡有點閒錢,就給謝秋玉添置東西,對謝長青和謝長寧就完全無視。
要是哪天跟他倆說話,那一定是說:「你們要聽姐姐的話,要好好照顧姐姐。」
咱就說,這樣的媽,有還不如沒有。
可是她媽在外面的口碑很好,大家都說她心地善良,對待前任留下的小孩比對自己的孩子還好!
這叫什麼善良?
謝長青和謝長寧能夠活下來,全靠自己努力。
沒衣服沒鞋了,穿姐姐和堂哥不要的,沒飯吃,就喝點涼水吃點乾糧,餓不死就行。
偶爾也去大伯家裡蹭飯。
大伯是個大男子主義極重的人,又自負身上有長子長兄的責任,不會說什麼,大伯母這個人沒主見,一切都聽大伯的,一點不同意見也沒有。
對兩個上門來蹭飯的孩子,雖然不會多熱情,但是也不會過於冷淡。
長寧覺得,這就很難得了。
大伯母估計也是可憐他倆,明明有親爹親娘,活得跟兩個孤兒一樣。
現在放暑假,謝長青經常上門去蹭飯。原主臉皮薄,雖然還小,但隱隱也覺得總是去人家家裡吃飯不太好,她偶爾去,大部分時候,就在家裡啃乾糧,喝涼水。
至於謝秋玉,一天到晚在外面玩,拿著後媽給的零花錢,在小賣部買糖吃,到了飯點就往大伯母那兒跑。
大伯母對她還有幾分養育之情,就更加不會說什麼了。
第56章 被親媽忽視的小女兒(2)
她大伯謝棟樑和她爹是兩個極端。
家裡長子,懂事聽話,有本事,自己給自己找了份工作,吃公家糧,拿工資,令人羨慕。
而且還完全承擔起了長子長兄的責任,她爹惹了禍,都是爺爺帶著大伯一起給他擦屁股。
弟弟家三個孩子,他也都盡力照顧著。雖然實際上,他們早就分家了。他就算不管,也完全說得過去。<="<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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