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還真不能說啥,全特麼是沒出五服的本家,還都比他輩分大。那個在地頭兒瘋跑的五歲小男孩,他得管人家叫叔。
方家旺一邊胡思亂想,一邊搖著頭走了過去。
沒等他走遠,大家又重新開始嘰嘰喳喳的聊起來了。
「學禮啊,你家寶珠高中畢業了,在家閒著也不是個事兒啊,你得叫她出來幹活啊!」
「前段時間搶收,寶珠沒怎麼幹過活,受不了這個苦,不來就不來。現在又沒什麼重活了,你讓她來適應適應。」
「就是,要是一直找不到工作,她難道還能一直閒在家裡啊。大姑娘了,你不能像小時候一樣慣著她。」
被人點名的方學禮低著頭翻了個白眼,在心裡罵這群人咸吃蘿蔔淡操心,管好自己就得了,管我家寶珠幹嗎?
心裡這麼想著,嘴上卻說道:「家裡的活也得有人干啊,寶珠留在家裡,我和她媽回家就能吃上現成兒的。總比在外面累死累活干半天,回家還得現做飯強吧。」
嘖!誰不是累死累活回家現做飯那?你內涵誰呢?
腹誹歸腹誹,大家一聽他這麼說,就知道他沒把大傢伙兒的意見聽進去。
也是,就這麼一個女兒,從小寵到大的,一直念書,也沒幹過活,一時半會兒的,可能還是捨不得讓她下地。
而被大家念叨的方寶珠,此刻,已經換了個芯子。
長寧早上醒來的時候,家裡人都已經下地幹活了。堂屋的桌子上,給她留了早飯,用盤子扣著,還是溫乎的。一碗玉米糊,半個白面饃,還有一個煮雞蛋。
這在農村,絕對是排得上號的好飯!
原主今年17歲,是家裡唯一的孩子,自小就倍受父母寵愛。雖然生在農村,家裡條件也不算多好,但是父母盡最大可能給她最好的生活,捨不得讓她幹活,讓她一直讀書。
原主也很爭氣,成績始終名列前茅。
可惜這時候沒有高考,讀書再好,高中畢業也得回家。或者找工作,或者下地幹活。
她今年夏天剛剛高中畢業,此刻正在家裡閒著呢。暫時沒找到工作,爸媽也不讓她下地。
在原世界裡,過完年一開春,她在公社找到一份小學老師的工作,此後就一直在教育系統耕耘,從小學老師做到小學校長,最後做到了縣教育局副局長。
她的丈夫最初是公社幹事,後來也慢慢高升,做到了縣糧食局局長。兩口子相濡以沫,一路扶持,雖然沒有轟轟烈烈的愛情,但也是相依相伴走完一生。長輩慈愛,兒女孝順。
這樣的人生,在農村,堪稱完美。但如果事情這樣發展下去,也就輪不到長寧來了。
這個世界出現了一個變數,原主的小姑方明月重生了!一周目的劇情發生了重大變化,原主原本一帆風順的生活被她徹底打亂。
長寧一邊吃飯一邊查看原主的記憶和二周目的世界線。在年代世界,難得有這麼悠閒的開局。
簡單來說,這就是個重生女妄想另攀高枝兒的故事,方明月第一世愛上了一個城裡來的知青,展開了轟轟烈烈的追求,如願和人家結了婚,後來也跟著回了城。
她看人的眼光其實不差,嫁的人老實守信顧家。後來沒考上大學,自己在回家探親的時候找到了一份工作,通過招工回了城,又馬不停蹄的將方明月母子兩人接了回去。比起那些拋妻棄子的渣男,不知道好到哪兒去了!
但對於方明月來說,這個人卻有一個致命的缺點,沒有什麼大本事,沒法兒讓她過上好日子。
當最初的心動漸漸平息,在日復一日為柴米油鹽操心的過程中,方明月對生活、對丈夫的不滿越來越強烈。
後來,方家父母去世,方明月一家回老家奔喪,聽村里人說起,他們村的楊愛軍同志在部隊步步高升,在團長職位上轉業到了地方,升官也不慢,現在已經是副市長了。
方明月當時就驚訝的不行。
這個楊愛軍她有印象,當時她正跟知青丈夫濃情蜜意,在河邊談天說地,正好遇見這個人回家探親。她當時還看了他一眼,長得高大挺拔,眉眼鋒利,但是那時候她年輕,更喜歡知青丈夫這一款溫文爾雅的。
現在嘛,方明月後悔的腸子都青了,要是當年,她選中的是楊愛軍,那她現在就是官太太了,何必在菜市場和小販為了仨瓜倆棗的斤斤計較?
回到城裡以後,方明月對現實生活越發不滿,而且經常走神兒,幻想自己嫁給楊愛軍之後的生活,甚至經常一臉春色,讓周圍的鄰居懷疑她要出軌。
終於,在一次恍恍惚惚中,方明月闖了紅燈,被一輛疾馳的小汽車撞飛,當場死亡。
死了以後,卻發現自己回到了1972年的年底。那時候,她剛剛喜歡上後來的知青丈夫,往人家跟前兒湊了幾回,還沒有做太多事,也沒有挑明關係。一切都還來得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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