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文娟:「嗯?」
除了拜年,平時傅彥也不上門啊。因為家裡只有寶珠一個女孩子,傅彥一向避嫌。年紀輕輕的,老理兒比誰都多!跟他爹傅連,簡直就是兩個極端。
「因為白天那事兒,傅彥說因為他讓寶珠被人說道了,覺得心裡過意不去。」
張文娟:「這和他有什麼關係,這也太會往自己身上攬事兒了吧?」
「誰說不是呢?」
「袋子裡是什麼?」
「我還沒看呢。」
「打開瞧瞧。」
方學禮打開袋子,兩口子面面相覷。
張文娟:「傅彥發的芝麻,都在這兒了吧?」
方學禮:「這個咱不能收。明天晚上給他送回去。一年到頭就發這麼點兒。以前傅彥過年來送點麵粉什麼的,我都能厚著臉皮收下,這個怎麼能行。」
「對。系上口吧。給他還回去,人家孩子一個人也不容易。」
夜深人靜,等到大家都睡著以後,寶珠又去了一趟老宅,重新給方明月下了一張倒霉符,同時封印了她上輩子的記憶。
也不會封太久,堅持個大半年,等到楊愛軍同志探親結束回部隊就給她解封。
原世界裡,方明月重生之後,守在楊愛軍經過的河邊,在和楊愛軍打了聲招呼之後,當著人家的面一腳滑下了河。
楊愛軍是懵逼的,但作為一名軍人,他也不能見死不救。
他救得很及時,也就是跳下去把人撈上來而已。什麼心肺復甦、人工呼吸,都是沒有的。
但是方明月以有心算無心,楊愛軍又怎麼躲得過。
他剛把人拖上岸,田婆子就帶著一群人過來了。
當然,大家並沒有如方明月所願,對她指指點點,用輿論把他們配成一對。他們只是關心了幾句,知道倆人都沒事兒,就完了。
上泗並沒有那種男女只要有點身體接觸,就必須對對方負責的觀念。任何事情都得看具體情況。男女大防當然要講,但是人命關天的時候講男女大防,那不是瞎扯嗎?
要是這樣,以後大家豈不是都見死不救了?
正常的情況是,人家救了你,你要備好重禮,大張旗鼓的去道謝!還要請村裡的重量級人物到場,見證這件事。
要是雙方人品都過得去,可能會認乾親,以後就當親戚走動起來。
要是一方人品一般,人家不想長期來往,就想一錘子買賣,那也會當面說清楚。這事兒謝過了就完了,以後就橋歸橋路歸路。
要是有人因為救人而去世,那獲救的一方會給賠償,甚至會承諾給人家父母養老送終,或者把人家留下的孩子養大成人。這些都會寫成協議,雙方家庭簽字按手印,還有見證人也要簽字按手印。以後萬一有了糾紛,見證人要出面說和。
當然,也有不正常的情況。
那就是當事人本身有想法。
男方想撈個媳婦,或者女方想賴著嫁人。那就另當別論了。
楊愛軍救了方明月,他自己沒當回事,村民們也沒當回事。但是方明月當回事了呀。
她就像個封建時代的餘孽,拿出了被男人碰一下就失了貞潔的態度,讓田婆子直接上門去問,什麼時候娶她過門。
楊愛軍:「我對方明月同志並沒有什麼想法,救她既是作為軍人的職責所在,也是作為正常人的本能,我不可能見死不救。所以,我不會娶她!」
人家態度堅決,田婆子也沒什麼辦法。
為了獲取輿論支持,田婆子一路哭著回家了,痛罵楊家不做人,毀了她閨女的清白,卻不肯娶她。
她以為自己演的很好,其實全村人都跟看笑話兒一樣看她。
方明月眼看這樣行不通,直接就拿了根麻繩到楊家去上吊了。
「你碰了我,就必須對我負責。我生是你家的人,死是你家的鬼。」
村里人都譴責方明月:「人家愛軍救你還救出麻煩來了,早知如此,當初不救你好不好?你要點臉行嗎?」
方明月:「……」
要臉幹嗎?我要過好日子!
她以死相逼,楊愛軍無奈之下,只好娶了她。但是他以自己只是個副連長尚且不具備隨軍資格為由,把她留在家裡了。
後來升到連長,可以隨軍了,也以各種藉口不讓她去。在把自己的情緒調整好之前,他做不到和方明月朝夕相對。<="<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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