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快穿:當滿級大佬穿成小可憐兒 书架
设置 书页
A-24A+
默认
第240頁
上一章 目录 书签 下一页

她斜靠在椅子上,一會兒捂胸口,一會兒捂腦袋,一幅全身都頭疼的樣子。

「什麼怎麼辦?反正只是嘴上說說,還沒換帖呢。咱也沒收他的禮,退了就退了。我不管,反正我不可能招上門女婿的。我還想著嫁個好人家,以後去享福呢。」

她抱著田婆子的胳膊撒嬌:「媽,你難道不想我嫁個人上人嗎?以後你也能跟著女婿去享福啊!」

田小娥:「……」

她也不知道自己還能不能活到那一天!

方明月:「你不去我自己去,反正我不跟他結婚。」

田小娥:「……」

她認命道:「你別去,還是我去吧。你一個姑娘家,去說這事不像話。」

她顫顫巍巍的站起身,再三跟方明月確認道:「你想好了?不改了?你真的想好了?」

「嗯嗯,我想好了。媽,你快去退親吧!」

她可是要嫁給楊愛軍,當市長夫人的。怎麼能嫁給泥腿子呢。

王三林在農村里是還不錯,但是他連許山川都比不上,更別說楊愛軍了。

斗笠。很多時候,斗笠都破邊了、破洞了還在接著用。有一種濟公扇子的既視感。

第278章 重生小姑的炮灰侄女(26)

田婆子佝僂著背出門了。她現在一句話也不想說,她也是六十歲的人了,還在四處奔波。村里像她這個年紀的老太太,都在家裡享清福了,也就幫著做點家務,哪兒像她,家務得干,還得下地幹活,還得為這個不省心的孩子操心。

她這輩子,到底圖什麼啊?

方明月等她出門以後才陷入沉思,她明明之前就重生了,怎麼會突然忘記了上輩子,還差點把自己嫁出去了。如果是這樣的話,那她重生還有什麼意義?

她不會再次忘記吧?

想到這裡,方明月拿出一個本子,在上面寫了一句話:嫁給楊愛軍。

這樣,就算她失憶了,應該也能通過這句話提醒一下自己。

現在,方明月的腦子裡有了兩道執念,不能嫁給知青,按本子上寫的去做。

田小娥速度很快,當天就把事兒辦妥了。

反正雙方還沒有什麼實質性的進展,退就退了。

王家答應的很痛快。

前兩天方家斷親的事兒,他們也聽說了。這麼頭腦不清醒的人家,也是震驚他們全家了!

所以,田婆子一提親事作罷,他們立刻就同意了。主要也是想及時止損,這麼一戶糊塗人家,還這麼容易就出爾反爾,誰知道以後還能幹出什麼事兒來呢。

他們是要讓兒子去當上門女婿,但也是要儘可能的給兒子找個好人家,而不是讓他進火坑。

方明月退親的事情傳得沸沸揚揚。

田婆子只好不停的解釋:「也不算退親,之前就沒完全說定。現在孩子想了又想,覺得不合適了,那就算了。強扭的瓜不甜。」

大家心裡不屑,嘴上說道:「是嗎?還以為你們是說定了呢。那以後你們可得睜大眼睛好好選,別選一個退一個的,對人家男方影響不好,對明月的影響更大啊。」

呸!跟你們家扯上關係,那真是倒了八輩子霉了。

田婆子:「……」

寶珠都沒想到方明月和田婆子的效率這麼高,本來還以為需要折騰幾天呢,誰曾想人家一天就搞定了。

她只好半夜又去了一趟老宅,重新給方明月封印了記憶。

臨走的時候往桌子上瞥了一眼,就看見了本子上碩大的「嫁給楊愛軍」幾個大字。

寶珠嘴角抽搐,給她換了幾個字:不嫁人!不嫁人!!不嫁人!!!

自己過吧,誰都別去禍害。

方明月一覺醒來,就把昨天發生的事情忘記了。記憶停留在了前一天,她和王三林還談婚論嫁呢。

她看著本子上寫的「不嫁人」幾個字,覺得這才是自己內心的真實想法,她不能和王三林結婚。就好像她明明覺得許山川很好,但是腦子裡卻有個聲音不停的告訴她不要嫁給知青一樣。

於是,她又一次找到了田小娥,跟她說:「媽,我覺得我和王三林不合適,我們的親事就算了吧。我現在不想嫁人,等我想嫁人的時候再告訴你。」

田小娥瞪大眼睛,驚恐莫名。

「明月,你和王三林的親事,昨天就退了。你不記得了嗎?」

方明月:「說起來也奇怪,昨天發生的事情,我完全沒有印象了。」

田小娥:「!!!」

「我覺得你最近有點撞邪,今天晚上我得把老媽媽叫來,給你叫叫魂兒。上次你也忘了好幾天的事兒。」

老媽媽是上泗對神婆的稱呼。兩個媽字都帶兒化音。

上一章 目录 书签 下一页
首页 书架 足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