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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李曉西也苦口婆心的勸:「林琳是你女兒,這不假,但她是老林家的親孫女。她爺爺奶奶不會虐待她的。你就別管了。以後大林結了婚,娶了新媳婦,要是你還過去,新媳婦兒對你有意見,反而對林琳不好了。你好好想想吧。你就算不為你自己考慮,也得為林琳考慮、為你弟弟考慮一下吧。」

很快,大林就另娶了。他的新媳婦看起來是個天真爛漫的農村姑娘。原主遠遠看過,新媳婦兒抱著林琳玩耍,大人孩子都笑得很開心。李曉西也旁敲側擊的打聽過,新媳婦對林琳很好。

「那個姑娘叫吳小芳,她還小,剛18,不夠結婚年齡呢。倆人先擺了酒,住過來了,但是要生孩子還得等兩年。這兩年,他們家還是只有林琳一個孩子,我打聽了,她整天陪著孩子玩兒,對她挺好的,你就放心吧。」

就這樣,原主減少了看女兒的次數,就算是看,也只是遠遠的瞧一眼。她只是每個月去大林媽賣東西的供銷社走一趟,交給她一些錢,讓她給孩子買營養品。

大林媽就嘆氣:「我們也不是養不起孩子的,你別給了。我們家不差孩子這口飯,餓不著她。」

原主:「我知道。林琳畢竟是你的親孫女,我相信你會對她好的。但這是我的一點兒心意。」

大林媽:「林琳現在還小,只要她不見你,她就能徹底忘了你,把小芳當親媽,這樣她以後的日子會更好過。你明白嗎?為了孩子好,你別來了。」

從那以後,原主就不再過去了。她每個月從自己的工資里分出一部分錢,一點一點的攢起來,等到以後留給孩子。

不得不說,原主和大林媽在這件事情上都過於天真了。就算原主不提,大林媽不說,但是農村從來都不缺碎嘴子大娘大嬸,她們嘴裡啥也藏不住。

所以,林琳從小就知道,她親媽和她爸離婚了,而她的親媽從來沒有來看過她。她為此對原主頗多怨念。後來扒在原主身上吸血,一點也不手軟。

第388章 親媽後媽都不當了(3)

林琳是在讀初中的時候找機會和原主相認的,鎮上只有這一所中學,倆人會碰面在所難免,更何況,初二開始,原主還是林琳的任課老師呢。

她痛斥原主拋夫棄女無情無義,原主跟她解釋了當年的事情,也講了自己的無奈。當然了,她說的非常委婉,畢竟林琳還要在林家生活,如果她把大林和他媽說的那麼不堪,林琳以後該怎麼面對自己的爸爸和奶奶呢。

可是沒想到,林琳表示,她知道奶奶重男輕女,知道爸爸什麼都聽奶奶的。

「我奶奶從來沒有掩飾過自己喜歡孫子。但是她也說了,當年她並沒有想過讓你們離婚。是我姥姥罵上門去,鬧得太難看了,才不得不離婚的。說到底,是因為你不在乎我。如果你真的心疼我,你肯定會攔著姥姥不讓她鬧的,就算鬧了,也不一定會離婚啊。而且離婚以後你竟然不回去看我。」

原主稍一琢磨,心裡也就明白了。大林媽說這話,是因為她後悔了。大林新娶的媳婦,又生了個女兒。大林媽縱然生氣,也無計可施,總不能再離一次婚吧。就算離了,也不見得有人肯嫁了,誰願意一過來就帶兩個繼女,還不是同一個媽生的,萬一生了女兒還面臨被離婚的風險啊?

在這種情況下,大林媽再一對比,就覺得原主比吳小芳強太多了。畢竟有文化有工作,脾氣性格也不差。

心裡的天平一傾斜,可不就得為自己當年的行為往回找補嗎?就得把離婚的責任往原主一家人身上推啊。

原主:「離婚雙方都有責任,你奶奶有她的說法,但在我看來,你奶奶和你爸爸的責任還更大一些。而且,剛離婚的時候我經常去看你,給你買東西,是你奶奶說,這樣會影響你的生活,會影響你爸爸再娶,會讓後媽對你起嫌隙,為了你生活安穩,讓我不要再去看你。」

林琳:「那又怎麼樣,說到底還是你心裡沒有我。如果你真的疼愛我,你就不會偷偷去看我嗎?」

原主畢竟對這個孩子心懷愧疚,並沒有再多爭辯。她告訴林琳,雖然生活費沒有給到她,但也一直幫她攢著,等她有需要的時候再給她。

其實原主一直關注著這個孩子,楊家和林家是一個村裡的,根本沒有什麼秘密。甚至根本就不需要打聽,好事之徒就會把消息主動遞到李曉西的面前。

林琳在家的日子並不難過,吳小芳生了女兒也沒什麼底氣,再加上她本身就是個大大咧咧的性子,對兩個孩子真正做到了一視同仁,甚至為了自己作為後娘的好名聲,她對林琳還更好一點。畢竟,周圍的大媽大嬸都看著她呢。要是她做的不好,這些狗嘴裡也吐不出象牙。她要是敢對孩子不好,她們不光會對她指指點點,甚至還會去指責吳家父母不會教女兒,帶累吳家的名聲。

再加上家裡還有個強勢的婆婆虎視眈眈,生怕她這個後媽偏心,不善待前妻的女兒,凡事都盯著她,甚至走哪兒都帶著林琳,導致林琳在親戚朋友中的地位都比她生的女兒要高不少。<="<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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