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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羅父也有一點不得勁。

當年他跟羅康說,幫她找工作花了不少錢,但其實,這份工作是羅康自己通過招工考進去的,他做的,只是告訴她管廠要招工了,讓她趕緊去報名,爭取把握住這個機會。同時,他請給他提供招工信息的同事吃了一頓飯,花了一頓飯錢而已。

後來,羅康考進去了,他又告訴她,她之所以能考進去,是因為他這個做父親的,在後面出了力,幫她找了關係,走了人情。

他習慣性說這樣的話,誇大自己對於羅康的付出,就想讓這孩子記住父母的恩情,以後好好孝順他們。

羅康是個實誠孩子,對於父母的話深信不疑。不光是他會誇大自己對羅康的好,他媳婦也是如此,只是偶爾展露一點溫情,就能讓羅康感動不已。

比如,每到年底,他媳婦就點燈熬油的給羅康做衣服,並且告訴她,為了讓她穿上新衣服,她這個做媽的苦點累點都沒什麼。羅康心裡念著母親的好,事事為她考慮,處處為她著想。

事實卻是,家裡其他三個人都有新衣服穿了,只是羅康的放在最後做而已。

這些事情,羅康可能不知道,也可能,她知道,但是她愛著自己的家人,不計較而已。哪怕母親最愛的並不是她,哪怕母親對她的愛並沒有嘴上說的那麼多,但她也依然能體會到母親的不易,願意為母親分擔。

她願意盡最大努力孝順父母,並不是被他們拿捏,而只是讓自己問心無愧而已。

參加工作之後,羅康每個月把一半工資上交給他,剩下的錢還會給家裡買東西,給他們改善生活。

後來她嫁了人,不往家裡交錢了,但是每次回來,都拿不少東西,會給他們做頓好的,或者帶著他們去飯店吃一頓。結果這次,就只帶回來一些掛麵和雞蛋,比以前差了一個檔次。

這孩子,到底還是和他們生分了。

她怎麼就不知道體諒父母的難處呢?離婚是她自己的選擇,又不是他們逼她離的。他們把她養大,沒苛待她,沒磋磨她,也算是比上不足比下有餘了,她還想怎麼樣?再說了,是她自己不回來住的,她離了婚就把房子租好了,難道還指望他們主動勸說她回來嗎?

他們不可能主動給自己攬這樣的麻煩,但是如果羅康自己回來了,他們也做不到趕她出去就是了。

羅父羅母的情緒變化,他們的傷感嘆息,羅康看在眼裡,並沒有放在心上。她只會做到自己該做的,等到父母到了法定年齡,該出的贍養費她也會出個最基本的。

子女都希望父母公平,但是這世上的大多數父母都做不到。有的父母全心全意的愛著子女,有的只會盡到最基本的撫養義務。法律也沒有辦法強求父母平等的愛自己的每一個孩子。

這就是現實。

是我們每一個人都不得不接受的現實。

強求沒有好結果。

我們能做的,就是收到了多少,就回報多少,謀求另一個層面上的公平。

第521章 一生要強的媽(30)

吃過午飯沒一會兒,羅康就帶著羅元璟回家了。理由是,孩子得睡午覺。

羅父羅母:「……」

「就在這兒睡吧,睡醒了你們再回去。以前他也不是沒在這兒睡過。」

「爸,媽,現在天冷了,要是睡醒了就走,我怕他吹了風會著涼。我們還是趕緊回去,到家再睡。」

「那行吧。路上慢點騎。」

「知道了。我過年的時候再來看你們。」

這一年的除夕,是在1978年2月6日,也就是說,羅康一月份也不會回來。只會在2月8日,大年初二,來給他們拜年了。

以前小年兒的時候,羅康還會回來幫忙掃房子,那是一項大工程,要把家具、床鋪都搬出去,把房頂和平時顧不到的犄角旮旯也掃一掃的,看來她今年不會回來幫忙了。

回家的路上,她跟羅元璟說:「以後媽媽要忙起來了,咱們不能經常回姥姥家了。等再過段時間,你大舅他們一家就要回來了,到時候咱們回來的就更少了。就過節的時候去吧。春節、端午節、中秋節,還有元旦。」

羅元璟小朋友乖乖聽著,媽媽說啥都是點頭嗯嗯嗯。

羅康想了想,大概還得加上二月二。

京城有個「二月二接寶貝兒」的習俗。那一天,娘家父親會上門接自己的女兒回家待一天。然而並不是所有的父親都能接到自己的女兒,要是婆婆不放人,當爹的還真沒辦法。所以才會有下一句,「接不來,掉眼淚」。而且,就算點頭讓你把人接走了,也會規定必須什麼時候回來,一旦回來晚了,等著兒媳婦的可能就是一輪磋磨。

以前的婆婆,在對待兒媳婦的問題上,真的權利很大。

原主嫁人之後,每年的二月二,羅父也會上門去接她。蔣文明的爺奶自詡文明人,倒是沒在這件事情上使過絆子。<="<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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