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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沒等她想出對策,就聽江建國繼續說道:「燦燦已經嫁人了,整天帶著對象回娘家也不是回事兒。而且,吳姨的工作給了你,她現在都完全靠我爸養著呢,你們倆再這樣整天回娘家就不太合適了吧?就算鍾勇是入贅,那入的也是你們徐家,不是江家。你們倆,總不能也跟吳姨一樣,讓我爸養著。」

鍾勇,是徐燦燦的丈夫。

金玲說道:「就是,我聽建國說,打從幾年前,吳姨把工作讓給燦燦之後,就沒有再往家裡交過錢了。按理說,燦燦接了吳姨的工作,也應該代替吳姨出家用才行,但是你們都當沒這回事,心安理得的吃爸的,花爸的,爸爸是個實在人,一直沒說什麼,但是你們得自覺啊。這都已經嫁出去了,還整天回來,真的不像話了。」

徐燦燦:「!!!」

江大志有點撥雲見日的感覺。以前家裡維持著表面的和諧,似乎什麼問題都沒有。今天江圖和江宏開了個頭,仔細一看,這個家的問題還真不少。別的不說,建國兩口子說的這就是個大問題啊。

徐燦燦已經嫁了人,憑什麼整天回娘家蹭飯呢?

而且,徐燦燦都不是他的女兒,沒叫過他一聲爸,要是老吳有工作,雙方都拿出一部分工資來家用,那徐燦燦回來還情有可原,可是現在老吳沒工作了啊,等於他不光要養著老吳,還要養著她和摯愛的前夫所生的女兒,還有她的女婿,憑什麼呢?

所以,江大志開口了。

「老吳,當初咱們結婚的時候說好的,每個人的工資,拿出三分之一留給自己的孩子,剩下的三分之二里,再拿出三分之二做家用,餘下的部分自己支配。前面幾年,咱們都是這麼做的,做家用的那筆錢,共同養著建國、燦燦,還有江宏和江圖,那倆孩子花的少,大部分都還是建國和燦燦用了。這也算公平。」

「當時咱們倆要搭夥過日子,心裡都替自己的孩子考慮,是想著要把帳算明白的,咱倆都有工作,我養建國,你養燦燦,誰也不是誰的負擔,誰也不干涉誰的事,這都是當初說好了的。後來因為咱們倆也有了孩子,就有點稀里糊塗了。你沒工作了,不往家裡交錢,我也沒計較,畢竟你是我媳婦,咱倆也還有兩個孩子呢,我養著你也是應該的。甚至那幾年,燦燦沒往家裡交錢,我也幫你養著她了。但是現在,我確實沒理由再養著燦燦了。就像你也沒養過建國,他從小到大,沒花過你一分錢。」

「老吳,你是我媳婦,就像你說的,咱們倆共同生活這麼多年,哪怕現在江宏和江圖跟咱們斷絕關係了,咱們倆沒有孩子了,但我也還是願意和你繼續生活。我沒想離婚,但是燦燦,以後不能天天回家吃飯了,她畢竟已經嫁出去了。你要是覺得這樣不行,就讓燦燦每個月交生活費。那我也沒意見。」

吳春紅:「……」

徐燦燦:「……」

人家說的有理有據,她們也實在無法反駁。

第557章 重組家庭的小女兒(9)

但交生活費是不可能的,徐燦燦有一點貔貅屬性,只進不出。這是她從小養成的習慣,或者說,是吳春紅給她培養出來的習慣。

她嫁給江大志,雖然提前做了約定,但她還是不放心。她覺得,哪怕有她的偏心照顧,徐燦燦在外人看來,依然是個「拖油瓶」,老江如果信守承諾、按照他們的約定來做事還好,一旦他不守承諾,那麼她們娘倆在這個家裡就會是弱勢的,所以,她習慣性給女兒扒拉東西,也讓徐燦燦自己養成了這樣的習慣。

她不讓女兒改姓,不讓她和姓江的有太多牽扯,是為了保護她,但是現在,也算是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了。

本質上而言,徐燦燦和江家沒有任何關係。這是家裡所有人的共識。包括徐燦燦自己,也是這麼認為的。

所以,江建國和江大志不讓她繼續回來吃飯,還真的一點問題也沒有。

這麼多年,江大志和吳春紅在養育江建國和徐燦燦的問題上完全遵守了當初的約定,算是言而有信。

但既然是生活在一個屋檐下,而且倆人還生下了江宏和江圖,有些事情就真的沒辦法算的那麼清楚。

比如,徐燦燦接了班之後,吳春紅就沒了工作,不再往家裡交生活費了,江大志也沒有反應。實在是在一起生活習慣了。習慣是很可怕的東西。尤其開支縮減之後,吳春紅剋扣的主要是江宏和江圖,別人的生活受到的影響不太大,也沒人鬧起來。

但是,哪怕知道江大志說的有道理,吳春紅還是習慣性的開口替徐燦燦說情:「老江,燦燦和鍾勇都要上班,忙的很,下班回家還要做飯的話,太辛苦了。正好咱們家也要做飯的,不過是多兩雙筷子的事,就讓他們還是回來吃吧。就一頓晚飯,早飯和午飯她們自己解決。」<="<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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