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燦燦:「……」
江圖和大爺大媽們離開派出所的時候,徐燦燦被留下了。因為她不光造謠污衊,還拒不認錯,特別頭鐵。公安同志覺得應該拘她幾天,讓她反省一下,什麼時候認識到錯誤了再放人。不然放出去她繼續造謠怎麼辦?
本來公安機關是想小懲大戒的,畢竟今天剛開始造謠污衊,還沒造成什麼實際後果。而且,考慮到徐燦燦丟了一大筆錢(假設這是真的),那麼她有點瘋魔也是情有可原。
但是江圖也不依不饒,堅持認為徐燦燦不給她和江宏留活路,是想要逼死兩個小可憐,從這個角度講,徐燦燦屬於殺人未遂。
在她的強烈要求下,公安機關出了一張拘留單。
江圖離開派出所,向大爺大媽們道謝。
「我和我哥能活到這麼大,就是因為我們運氣好,總是能遇見好心人幫忙。今天的事,謝謝各位大爺大媽,要不是你們給我撐腰,我到了派出所可能就退縮了。」
大爺大媽們擺手:「別這麼說。誰見了都不可能不管。你和你哥以後好好努力,把日子過好了比什麼都強。」
江圖使勁點頭,表情非常堅定。
告別了大爺大媽們,她拿著拘留單向紡織廠跑去。
徐燦燦被拘留了啊,這肯定是能記入檔案的大污點。就不信紡織廠還繼續留著她!
題外話:我查了下1950年的婚姻法,發現其中有一條規定:第十五條,非婚生子女享受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或歧視。
非婚生子女經生母或其他人證物證證明其生父者,其生父應負擔子女必需的生活費和教育費全部或一部;直至子女十八歲為止。如經生母同意,生父可將子女領回撫養。
生母和他人結婚,原生子女的撫養,適用第二十二條的規定。
第二十二條是這麼規定的:女方再行結婚後,新夫如願負擔女方原生子女的生活費和教育費全部或一部,則子女的生父的負擔可酌情減少或免除。
我大為震撼!
第583章 重組家庭的小女兒(35)
江圖回紡織廠,是一路暢通,毫無阻礙的。
雖然她和江家斷絕關係了,但是紡織廠很多人都認識她,門衛梁老頭和李老頭都跟她挺熟。一看見她滿面春風的跑過來,倆人下意識的就露出個笑臉,招呼道:「圖圖回來了?」
完全不問她為什麼回來,更不問她是不是後悔了,免得傷了孩子的自尊。
「梁爺爺,李爺爺。」
江圖笑眯眯的喊人。以前江宏和江圖還會把撿的垃圾暫存在傳達室呢,是兩個老爺子看他們可憐特意給他們行的方便。
「好孩子。」
兩個老頭一看這孩子就樂了,瞧這狀態好的,這是離開了江家過上好日子了。
江圖竄進傳達室,跟梁老頭和李老頭匯報了一下他們兄妹的近況,聽的他們連連叫好。
今天早上剛聽了紡織廠的廣播,倆人為了這倆孩子的遭遇傷感不已,現在看到她這麼好,是真的為她感到高興。
「那你今天這是?」
「我來報信兒啊。徐燦燦被公安抓啦!」
梁老頭、李老頭:「……」
瞧這幸災樂禍的。
老爺子們笑著說道:「報信兒這應該是我們的工作啊,我倆替你去報信兒吧。」
小孩子,考慮問題還是不周全,她就這麼興沖沖的去宣布這個消息,雖然大家都知道她和徐燦燦之間的恩怨,也能體諒她的心情,但免不了還是會有人覺得她過於無情了,總有一些人站著說話不腰疼,肯定會說些「親姐妹之間,就算斷絕關係,也沒必要落井下石」之類的話。對圖圖影響不好。
江圖:「……」
她知道老爺子們是為了她好,但這事她也不可能完全躲開啊。徐燦燦被抓可是因為她呢。
「梁爺爺,李爺爺,徐燦燦被抓是我報的案呢。」
「她幹啥了?」
「她跑到食品廠門口去堵我哥!不過沒堵著。後來她又堵我,說我偷了她的錢。天地良心,我根本就不知道她丟錢的事。自從離開江家,我和我哥就沒關注過這邊的事兒了。她這麼污衊我,我肯定不能忍啊,就拉著她去派出所了。公安同志覺得她這屬於惡意造謠誹謗,敗壞我的名聲,可能會害了我一輩子。人家就讓她跟我道歉,保證以後不再造謠,結果徐燦燦死不認錯。公安只好把她關幾天。您看,這是拘留單。」
粱老爺子氣的要命:「這人怎麼這樣?她丟了錢關你什麼事?她這就是沒安好心,拿你倆出氣呢。說不定還惦記上了江宏的工資。」
李老爺子也很氣憤:「她在公安那兒都不認錯,可見是真沒覺得自己做錯了,教訓還不夠!」
江圖一拍巴掌:「咱們真是英雄所見略同。我也是這麼想的。這個人真是壞的沒邊了,光關幾天怎麼行!」
粱老爺子說道:「這事本來就和你有關,你就更不能進去了,你現在就是一個被人傷害了的可憐娃,不光爹不疼娘不愛,還有個心如蛇蠍的姐姐虎視眈眈,隨時想著害你,你應該回家傷心去。你這個笑嘻嘻的模樣,會招人恨的。行了,在這兒等著,爺爺替你跑一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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