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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話要說:

我儘可能去客觀地描述本章內容,話題敏感,不希望被惡意戴上帽子。

用詞也不知道是不是足夠嚴謹,我目前看不出問題,可能要喜歡斷章取義、摳字眼的人更容易找出來。我先更上來,稍後再反覆琢磨。

ps,本章說的轉胎丸這個東西,是一種不合法的「偏方」,原理就是在決定性別的周期內,通過藥物去改變左右胎兒的性別,一個鬧不好就會導致兩種器官同時發育。

第44章

在方許的身份確認之後,調查便直接指向肖潤芝和汪鑫的死。

消息傳到F國,那邊警方也展開對林純養父母的詢問。

養父母起先還咬死不承認,後來聽警方說,「假林純」將會面臨國內的法律追究,甚至坐牢,可能不會再支付後續的身份購買費用。這時候選擇包庇他,是沒有好處的。林純養父母這才承認。他們還拿出一份購買合同,稱五年續一次約。

傅明裕接到傳真之後,對五年這個數字產生好奇。

為什麼是五年,不是三年,不是十年?

十年周期太長,容易生出變故,三年則時間太短,F國的辦事效率跟不上,何況方家的資產、債務需要跨國處理,方許未必能完成全部繼承——林純是針對方曉曉的遺產進行繼承,可方曉曉還沒有完成對方許遺產的全部繼承,因此林純在操作上需要多做一步。

當然這裡面還有一個重要原因,就是方許以「林純」身份繼承方曉曉的遺產,一旦「林純」死亡,那麼養父母就是合法繼承人。所以在這個過程里,方許還要考慮後續的操作。如何將林純的養父母踢出局。

這裡面每一個環節,換一個普通人僅僅是聽就覺得很煩,懶得處理,可方許不但一步步推進,還將有利和不利自己的每一面都想到了。

他有腦子,也有執行力,唯一的缺憾就是健康的身體。

案子查到這一步,接下來就需要調取方許以「林純」身份在F國留下的財務記錄,特別是兩種身份「交接」的那段時間。

現在已知的時間點是:「假林純」回國補錄指紋時,方許已經完成整容。

而整容是需要恢復期的。

專案小組諮詢了專家意見,大手術最短也要三個月,長則六個月,看自身身體素質。

方許無疑屬於後者,那麼也就是說在補錄指紋前六個月,方許就已經計劃取代林純。

那麼林純是這期間遇害,還是在方許搖身一變之後遇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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