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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結婚後,紀春梅沒給家裡花過一分錢,等於白吃了常家三年飯,她也沒在常家幹過一點活,等於常家人白伺候了她三年。

常家之前還替她支付了賠償金。

離婚,常家不但讓她帶走自己的全部東西,還給她100塊錢賠償,這已經仁至義盡了。

常家做到這份上,別人也沒法兒再說什麼。

難道非得讓人家常國營搭上一輩子嗎?萬一以後紀春梅又看上了別人,那還不得給國營戴綠帽子啊?

再說了,倆人現在連個孩子也沒有呢,各自嫁娶也沒什麼問題。

所以,哪怕紀家和紀春梅不同意,這婚還是離了。

春節之前,紀春梅就帶著自己的東西回了娘家。

紀慶東和羅小芳整天在家裡罵罵咧咧,罵紀珊不孝,罵常家無情,反正都是別人的錯。春梅還是個孩子呢,她能有什麼壞心眼兒?

紀春梅的歸來加重了紀秋菊的焦慮。

雖然紀珊剛走的時候紀秋菊鬧著要買工作,但是後來也想開了。家裡就剩她自己,有工作沒工作都不用下鄉,倒也不用太著急。主要還是沒碰上有人賣工作的。

但是紀春梅的回歸打破了她的淡定。現在,家裡又成倆孩子了。有倆,就必然有一個要下鄉。

原世界中,紀春梅最終沒有離婚,她還是找到了機會把工作推給了常三,自己在家裡拿工資。後來,等到常家老兩口買了一份新工作,才重新回去上班。她和常國營兩口子會有爭吵,但也磕磕絆絆的過下去了。

紀秋菊安安穩穩的待在家裡,在年後碰到了一個做臨時工的機會,花了三百塊錢就拿下了,雖然她還是不滿,畢竟紀春梅花了700呢。但當時也沒有更好的選擇了。

她按部就班的上班、轉正,日子過的還算順利。

可是這輩子,一切都發生了變化。

紀秋菊淡定不了了。她根本就沒有耐心再等著碰運氣找工作了。她也不相信自己還有本事讓爸媽給她買工作。

在爸媽心裡,一切都是二姐優先的。

要是紀春梅留下,她就必然要走。

別看紀秋菊平時看著老實,略微木訥,但是她對家裡的情況了解的還算透徹。

二姐最受寵,不能惹;三姐最厲害,惹不起。

大姐溫吞吞的,但是命好,在變動開始前,人家工作嫁人都搞定了,和她沒什麼利益衝突。

但是現在,不能惹也得惹了。

她和二姐的終極對決到來了。

人不為己,天誅地滅。

紀秋菊拿了家裡的戶口本,去了趟知青辦,重新給紀春梅報了個名。只有紀春梅走了,她才能安安穩穩的待在城裡。

「我二姐犯了錯,工作也丟了,城裡也沒有工廠會要她。而且,她也希望可以下鄉,去彌補自己之前的過錯,去認認真真的接受貧下中農再教育。她自己不好意思來,委託我來幫她報名。」

知青辦的同志們就算心裡不信,臉上卻露出了燦爛的笑容。

這年頭,動員工作越來越難做了。就算她撒謊又怎麼樣呢?那是你的家庭內部矛盾。別跟我們掰扯,你們自己回家解決去。既然報名了,就必須給我去!

再說了,紀春梅沒有工作,年齡也沒超過25,符合下鄉條件。就算沒人來報名,他們還得主動去紀家做動員呢。現在有人來替她報名,倒是省了他們的事兒。

知青辦知道紀春梅在十里梁幹的事兒,貼心的給她換了個地方。一竿子給她支到了甘省。

有句老話,叫做偏疼的果子不上色(shai三聲)。意思就是,被父母偏疼的孩子,往往自己立不起來。因為他沒有自立的需求,自然也就掌握不了相應的本領。

紀春梅就是這樣的典型。

紀家四姐妹里,她是最蠢的一個。

離了婚回了娘家,連一點兒為將來打算的意識都沒有。

紀秋菊都給她報完名了,她還在家裡聽著廣播哼小曲兒呢。

紀秋菊不光給她報了名,還把羅小芳藏錢的木盒子給藏了起來。紀春梅之前就已經花了家裡那麼多錢,她工作了三年,自己總應該有積蓄,這回下鄉,就花自己的錢吧。

算起來,紀春梅三年的工資倒是抵得上買工作的錢了。但是,她買工作花的是爹媽的錢,領的工資卻是進了自己的腰包。

這一次,爹媽別想再貼補她!家裡剩下的錢,都是她紀秋菊的。

第241章 天選炮灰只想活著(21)

當天晚上,知青辦的人就到紀家來下通知了。告知了他們紀春梅下鄉的地點,年初五就出發。

紀秋菊很機靈的躲在房間裡不出來。知青辦的同志也沒有出賣她。<="<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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